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doc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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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序号行政权力类别数量行使状态备注常用非常用1行政许可3302行政处罚339243行政强制0004行政征收1105行政给付7706行政奖励1017行政确认4408行政裁决0009行政征用00010其他权力281711合计:77413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类事项清单序号权力名称实施依据行使状态备注1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职业中介)机构许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经许可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

2、动。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6项项目名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设立人才中介组织,必须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者兼办职业介绍业务的,应当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领取《职业介绍许可证》,并依照国家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规章】《

3、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八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第十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实行许可证年检制度。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交年度检验报告及相关材料。【规章】《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6号)第三条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受人事部门委托,行使以下管理职能:(二)承办人才市场中介组织设立、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的具体审核工作和《江苏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发放、年检的具体事宜。

4、【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二、统一换发许可证。对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发放的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进行统一换发,新的许可证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常用2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许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

5、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将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苏人社发[2014]170号)第六条 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权限。   

6、(一)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辖区内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常用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规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常用2014年新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类事项清

7、单序号权力名称实施依据行使状态备注1对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扣押劳动者证件、档案、其他物品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常用委托机关:县人社局受委托组织:县劳动监察大

8、队2对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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