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定抵押的效力

论法定抵押的效力

ID:27403433

大小:62.62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2-03

论法定抵押的效力_第1页
论法定抵押的效力_第2页
论法定抵押的效力_第3页
论法定抵押的效力_第4页
资源描述:

《论法定抵押的效力》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法定抵押的效力摘要: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行使一般是通过行使赔偿请求权或保险金请求权来实现。对于法定抵押权來说,其成立是基于保护特定权利的利益,因此其表现出来的抵押权物上追及力较其他一般抵押权应更强。关键词:法定抵押;优先受偿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02-0257-01一、法定抵押优先受偿的效力法定抵押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具有先于其他债权人使自己的债权得到优先受偿,这就足法定抵押权的主要效力。得到优先受偿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方式,当事人主动实施或通过诉讼程序实施自己的优先受偿权;另一种方式是在其他债权人的执

2、行程序中得到优先受偿。(一)主动实行的法定抵押抵押权人可以根据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实现法定抵押权。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协议的方法;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程序的方式。(二)借助于其他程序实现的法定抵押1、一般债权人的执行程序。普通债权人通过启动诉讼程序,对债务人的不动产进行拍卖的情况下,法定抵押权人与其他普通债权人均可以根据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参与该诉讼中来,以获得优先受偿。2、其他担保权人的执行程序。其他担保权人通过诉讼对债务人的不动产进行拍卖的情况下,法定抵押权人可以与其他担保权人按照法定顺序得到优先受偿。3、债务人的破产。债务人主动破产的情况

3、下,除就债务人的标的物享有别除权的部分外,其他担保权人应按法定顺序来优先受偿。债权人启动的破产程序的情形均可归属于前两类。二、法定抵押的物上代位性法定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主要意义是,在法定抵押权抵押的标的物因某种外来原因变成别的价值物或者在产生其他的价值的情况下,法定抵押人一方的价值本身无增减,但法定抵押权人受到了损失,在这种情形下法定抵押权人可以追及价值代偿物。如我国《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火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证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4、。(一)抵押权物上代位的性质对抵押权的物上代位定性,民法学界对此存在不同的见解。通说认为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是抵押权效力的延伸,即抵押权延长说。抵押权延长说,指抵押权的本质体现的是抵押物的价值权,抵押权的物上代位在其本质上只不过是抵押权效力在一定程度上的延长,而不是新创设的一项权利。在法律关系中产生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情形是不同的,在抵押物的替代物可以是其他特定化的物时,抵押权当然及于该替代物;当抵押物的替代物是保证金、赔偿金、补偿金等无法特定化的物时,抵押权也代位于该非特定化的物。抵押物的灭失是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法定事由。抵押物的灭失,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

5、绝对灭失,另一种是相对灭失。(二)抵押权物上代位的行使对于抵押权物上代位的设定,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最终实现。无论当事人是否能预见到抵押物是否能灭失,在出现特定的抵押物灭失情况之后,必然会对债权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阻碍其权利的实现。当抵押物遭到灭失时,法律应当能够提供与之相应的救济途径,以便于权利得到法律上的救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行使一般是通过行使赔偿请求权或保险金请求权来实现。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行使保险请求权是抵押权物上代位的最常见的方式。对于保险金、赔偿金之物上代位,世界各国均加以承认。但是,我国《物权法》第174条对抵押物损坏的“赔偿金”进

6、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因抵押物的灭失而使抵押人取得赔偿利益者,我国民法承认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抵押人在抵押权设定之时,于物上代位之请求权上,当然取得了法定抵押权。三、法定抵押的物上追及力物权具有追及力,这是根据登记制度得到的权利保障。抵押权经过登记后,标的物不管转移给谁,登记权利人都能对其标的物行使权利。法定抵押权为抵押权的一种特殊形态,其也具有抵押权的一般特性,即物上的追及力。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是指在主债权未得淸偿之前,抵押权所具有的使抵押权人得以跟踪抵押物而行使抵押权的法律效力,其主要目的在于对抵押权人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自罗马法以来,抵押权的追及效力

7、为抵押权的基木特征之一。在罗马法上,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是通过萨尔维之诉的形式而得到完善。近代大陆法的立法中,无论在以罗马法为传统的法国民法以及以法国法为蓝本的日本民法,还是在以日耳曼法为传统的瑞士、德国民法,都承认抵押权的物上追及效力。对于法定抵押权来说,其成立是基于保护特定权利的利益,因此其表现出来的抵押权物上追及力较其他一般抵押权应更强。参考文献:[1]许明月.抵押权制度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8.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