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法律实务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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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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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法律实务问题探讨摘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建筑工程款优先权也可被视为是一种抵押权,而针对其内容的法律界定还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文章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实务问题进行探讨,对其包括主体和权利范围等进行界定,并分析优先权在行使中的困扰,提出行使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基本条件。中国2/vie  关键词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法律实务行使条件  作者简介:刘飞辰、王晓莺,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三级律师,研究方向: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合同法实务。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ki.1009-0592.2017

2、.04.133  一、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来源  建筑工人的工资、购买材料的资金等都包含在建筑工程款中,而为了保证建筑工人能获得其应得的工资,我国国家政府已经出台的多项措施文件,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其作出的明确的规定,如第286条中明确指出“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而这一条款也就是所谓的建设工程款优先权。  二、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主体分析  关于享有建设工程款有限权的主体在承包人、分包人、施工人等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争议,分别表现为:  (一)基于承包人方面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分析  部分学者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3、286条中“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这里的承包人应当是工程的施工人,然而,在实际的法律实务中对于这一观点并没有如法律条文等相对较为权威的解释。例如,两个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关系的工程单位分别承包了同一开发商的建筑工程项目,就合同来看这两个单位由于合同的独立性均能享有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但如果其中一方所承包的项目已经被开发商擅自售出,那么该承包单位是否能够将另一承包单位的部分用于行使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二)基于分包人方面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分析  所谓分包其不仅包含了合法的分包,还包括了合同限定

4、以外的非法的分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2条明确指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依合法程序来看,总承包方要在发包方的同意下才能将工程进行分包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且分包方必须具备工程建设的法定资质。但从合同的性质来看,分包人仅与总承包方之间有着权益关系,其并无权利直接向发包方行使合同权利,因此,分包方面并不享有建设工程款优先权。并且,总承包方如果不能及时的行使自己所具备的建设工程款优先权,那么分包方是否能在自己权益受损的情况下代行这一权利在法律实务中也存有一定的争议性。这主要是因为

5、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中对行使代位权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划分,首先其债权形式必须是已经到期的债权,其次债权的内容仅指的是金钱。而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从实质上来看其也可看做是一种以法律为保障的用物品作为担保的抵押权,其并不属于实际金钱的范围,因此,分包方并不能行使代位权且该权利也无法有总承包方所转让。在实际的法律实务中往往会出现下列这一情形,分包方并不是由总承包人所指定,而是建立在总承包人许可的情况下由发包方直接指定,那么在这一情况下通过协商之后是否能由分包方代行建设工程款优先权。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由于资金的不足等问题发包方往往会选择到银行进行贷款,而贷

6、款的条件便是抵押此次的工程,银行方面往往会要求施工方以承诺函的方式表示放弃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来进行风险的预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77条第3项规定“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消灭。”由此来看,由于债权人的放弃其担保物权可以被消灭,那么在法律实务中,如果总承包方放弃其建筑工程款优先权那么法院也应当是能给予认可的。而就实际来看,总承包方其所放弃的仅是在抵押权方面的受偿优先权,而并不是自身原本就所具有的债权,因此,其放弃建筑工程款优先权之后债权也将转变为普通的形式。  (三)基于施工人方面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分析  在实际的建筑施工中往往有多种因素

7、都会导致合同失去其应具有的法律效应,而其中由于施工人自身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往往是主要的原因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工程合同的主体有着非常严格且在法律法规方面属于强制性的规定,一旦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对规定有所违反都将可能导致合同失效。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法从实质上来看其也可看作是一种以法律为保障的用物品作为担保的抵押权,而这一权利具有一定的从属性,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主债权放弃或者是因自身原因失去其权利,那么担保物权也将失去其应有的法律效应。然而,合同失去其法律效应并不代表着工程款的失效,这主要是因为建设工程相较于其他的产业而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虽然合同因某

8、些原因失去其效用,但工程却无法恢复。正因如此,在法律实务中就算工程合同失去了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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