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调解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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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法院调解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我国的法院调解经历了否定之否定的曲折发展,时至今日再次受到了司法政策的强调和实践的重视。在法院系统“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得以贯彻的过程中,法院调解产生的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一水之隔的日本,与我国有着相同的重视调解的传统,日本法上也很早就有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制度,即由于法官的参与而以和解终结的程序的诉讼上和解和附属于法院的纠纷解决方法民事调停。日本的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机制在价值定位上比较科学,实践运作的效果也比较好,真正起到了解决纠纷和分流案件的作用。本文试图通过对日本法上的调停与诉讼上和解制

2、度的设置、运作程序的介绍和分析,并将其与我国现行的法院调解制度作一比较,以期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提供些许借鉴。一、日本法上的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机制—诉讼上和解与民事调停的双轨制运行日本法上的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制度包括诉讼内的和解制度与附属于法院的调停制度。这两种制度的相互协作,使民事纠纷除了法院居中裁判外,当事人可以最大限度地根据其意志自由处分其权利。(一)诉讼内的当事人合意制度—诉讼上和解诉讼上和解是指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后,诉讼处于系属的状态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法官)面前达成和解,并将和解内容记载于和解笔录的情形。[1]它是通

3、过把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解决纠纷的方式作为一项制度纳入了诉讼程序中。[2]日本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法院(法官)进行和解尝试的义务。1.诉讼上和解的性质诉讼上的和解一方面具有双方当事人自主解决纷争的性质,另一方面由于这种纠纷的解决是在法院进行的,并使诉讼因此而终结,因此诉讼上和解又具有与确定判决相同的效力。因此,关于诉讼上和解的性质在日本引起了深入的讨论。日本新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诉讼上和解的性质,学界有四种不同的观点,即私法行为说、诉讼行为说、并存说与两性说。[3]日本法院通过判例认可两性说,即诉讼上和解兼具民法上的和解和诉讼上合意这

4、两种要素的行为,[4]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要件。2.诉讼上和解的主体根据日本新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法院不管诉讼进行到任何程度,都可以尝试和解,或者使受命法官或受托法官尝试和解。尝试进行和解的不仅是受理诉讼的法院,接受命令的法官和准备程序的法官都可以进行。以合议形式审理时,在实务上由接受命令的法官履行和解程序的情况比较多。[5]3.诉讼上和解的具体运作根据日本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日本的法官在任何时期都可以进行和解劝告。理论上一般认为,法官进行和解劝告的时机宜在整理当事人之间的主张和证据之后进行,因为此时法官对案件的概要和争点有了一

5、定的了解,更利于和解劝告的成功。但是法官在实践中没有关于和解时机的确定性做法,他们更倾向于在诉讼的早期就积极进行和解劝告。为鼓励当事人达成和解,日本民事诉讼法修订后,还总结了家事审判和民事调停的经验,增加了两种方法:通过受理书面材料达成和解[6]和仲裁性和解。[7]4.诉讼上和解的效力根据日本民诉法第267条的规定,裁判上的和解一旦记载于笔录中,将发生和确定判决相同的效力。可以终结诉讼程序,具有执行力和形成力。5.诉讼上和解的救济诉讼上和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有对诉讼上和解制度的救济途径。(1)程序上有瑕疵时,当事人可提起再审之

6、诉。裁判上和解具有和诉讼程序判决同样的效力,如果存在程序上的瑕疵,可以提起再审之诉。[8](2)实体法上有瑕疵时,当事人可以主张诉讼上的和解无效或者撤销。裁判上的和解如果存在错误则可主张无效,如果和解的作出是因为欺诈、强迫时,可主张撤销和解协议。[1][2][3]下一页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和解无效的方法,但是根据判例,有三种途径:第一,向进行和解的法院提出指定新的辩论期日的申请,同时申请法院对“和解的无效”作出判断,即通过继续进行原来诉讼的方法主张和解的无效。第二,通过另行起诉的方法提起确认和解无效之诉来主张和解中无效或撤销的方法。第

7、三,依据执行法规定提起请求异议之诉,进而否定基于和解协议的强制执行方法。就实际案件状况看,以错误或欠缺代理权作为无效或撤销的事由的案件占据着压倒性多数的比例。[9](3)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或履行不能时,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和解协议以恢复原来的诉讼。如果和解协议本身没有瑕疵,但是当事人在诉讼终结后不履行和解协议或不能履行和解协议,或有法定的解除权时,可能导致和解的解除。根据判例,解除和解协议使诉讼恢复到原状,仍然属于原法院受理的案件,应申请新期日进行审判。[10]根据司法统计年报,地方法院一般民事诉讼一审终结的案件中以和解结案的比

8、率每年都超过30%,在简易程序法院的比率为不到30%,[11]由此可见诉讼上和解在纠纷解决中所起的作用也是很重要的。(二)附属于诉讼的当事人合意制度—民事调停制度调解程序,是指经设置于法院里的调解委员会的斡旋、调停,使当事人达成解决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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