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文件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文件

ID:26916900

大小:59.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1-30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文件_第1页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文件_第2页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文件_第3页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文件_第4页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文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文件苏办发〔2017〕2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1日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2、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精神,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3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分类规范实施,坚持统筹衔接推进,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

3、事,为实现“两聚一高”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2017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加快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二、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三)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党政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

4、务的工作人员和机关外聘的法学专家、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以集体名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四)在党政机关已担任法律顾问但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继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党政机关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13  (五)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法律事务较多的工作部门应当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较少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可以配备兼职人员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乡镇党委和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

5、兼职人员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工作任务较重的党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具有相当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实务经验的人员,协助法律顾问处理党政机关法律事务。  (六)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1.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  6.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向党政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7.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8.所在党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党政机关内部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13  2.具有公务员身份,在党政机关担任公职并专门从事法律事务两年以上;  3.品行良好,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符合本实施意见第(四)条规定;  5.所在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

7、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外聘法律顾问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被聘为法律顾问的,由聘任机关发放聘书。  党政机关要科学设定外聘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选聘程序、职责范围、利益冲突回避等要求。聘任单位应当制定法律

8、顾问工作规则,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方式、聘用期限等内容。  (十)外聘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1.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提出法律意见;13  2.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