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察长列席抗诉案件审委会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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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检察长列席抗诉案件审委会的理论与实践项明周光权摘要:目前,尽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已经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现有规定模糊、检法两院对其认识不统一,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本文对检察长列席抗诉案件审委会的基本做法和主要成效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检察长列席抗诉案件审委会应当处理好的几对关系进行阐述,对该制度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思考和探索。关键词: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抗诉案件基本范围完善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形式。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方案

2、》和《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将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目前,许多基层检察院已就检察长如何列席审委会进行了有益探索,建立了协作机制,运行状况良好。2006年1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列席审委会94次,大部分集中在检察院抗诉的案件。[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对所有支持抗诉的刑事案件,均由检察长或者主管副检察长列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委会。目前,检察长列席抗诉案件审委会,已经成为检、法两院较为固定的工作机制。由于现在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规定还较为模糊,

3、检、法两家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认识也不尽相同,使得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显露出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权过程中的薄弱点,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目前,虽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范围有扩大的必要,但考虑到这一制度实际运作的时间并不长,很多做法还具有探索性,检法两家还处在磨合阶段,所以,笔者认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范围从抗诉案件开始做起,待时机成熟后再扩展其范围,是一种非常务实的态度,是较为可取的。一、检察长列席抗诉案件审委会的基本做法抗诉案件的主要特点是:案情大多较为复杂;犯罪人可能为共犯;犯罪既遂可能与未遂、中

4、止交织;民事法律关系和刑事犯罪纠缠不清;控辩双方对抗激烈;原审法院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定性往往分歧较大;等等。这些都使得列席审委会的检察长面临很大挑战,要很好地履行职务,列席审委会的检察长必须做好以下诸方面的工作。(一)观念定位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种独特方式。抗诉案件多是检察机关与原审法院存在根本性分歧的案件,再审法院可以接受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也可以不接受,不能强求法院接受自己的观点,对抗诉职能行使的定位要准确。只有基于这一前提,检察长列席抗诉案件审委会时,才能有正确的心态。首先,列席抗诉案件审委会

5、的检察长是法律监督者。因此,其在审委会上不能产生角色错位。列席检察长的法律监督,和抗诉案件中的监督权紧密关联。一般认为,监督性是抗诉的主要特征,这种监督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审判程序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二是对刑事判决、裁定是否公正、正确进行监督。[2]检察长列席抗诉案件所履行的监督权,实际上同时兼顾这两方面的内容。因此,检察长应该做的是监督法院承办人对案件的汇报是否全面准确,是否周延地考虑控辩双方的见解,审判结论是否和社会发展需要合拍,程序和实体上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同时,不需要检察长像出席抗诉案件的检察官那样,全面、充分地阐述己方见解,更不

6、需要针对辩方观点进行反驳。其次,检察长是列席审委会,而不是出席审委会。检察长在很多时候需要做的不是发言,而是倾听;检察长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发言,但没有表决权。因此,即便审委会最终结论与检察机关的意见相左,检察长也不应当在审委会上有过于激烈或者不当的反应。最后,对于抗诉案件,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作出改判,当然可以说抗诉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效。但是,对于法律适用上存在分歧的抗诉案件而言,法院提出自认为合理的刑法解释方法,对案件不作改判,也完全是在情理之中的。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要树立正确的抗诉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审视抗诉工作的绩效,不能以法院是否最

7、终改判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更不能以是否改判作为评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成功与否的指标。(二)充分准备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般会在审委会召开之前,提前三天通知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检察长通常尽可能亲自列席,在有的情况下,由检察长委托主管二审或者公诉工作的副职检察长代为列席审委会。在接到法院通知后,拟列席审委会的检察长需要就即将讨论的案件听取承办人、抗诉工作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在这里,比较重要的准备工作包括:(1)就抗诉案件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所阐述的主张、所提出的证据进行梳理;(2)对争议焦点进行归纳;(3)对原审法院的基本结论和论证过

8、程有大致的把握;(4)对审理抗诉案件的合议庭成员以及审委会委员可能提出的问题、可能发表的观点有一定预测,准备应对方案。(5)草拟简要的审委会发言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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