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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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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盟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摘 要:本文对近年来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着重介绍了欧盟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在简要评论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规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借鉴欧盟经验,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5条政策建议。 关键词:欧盟,可再生能源,方便接入,固定价格机制,固定产量机制 一、欧盟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认识及未来政策目标 传统上,欧盟各国制订能源政策的3个基本出发点是:能源安全供应、环境保护和能源产业竞争力。而发展可再生能源(Rene. 固定价格法和固定产量(比例)法在发展RES发电上各有优劣。一般地,固定价格法更有利
2、于促进RES发电量的增加,而固定产量(比例)法在降低RES发电成本上更有效率。事实上,更好的办法是交替采用这两种方法,这已被欧盟部分国家所采用。 四、我国可再生,能源政策简评 我国涉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主要有以下几部:1994年原电力部制定的《并网风力发电的管理规定》;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经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1999年国家计委、科技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十四次会议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沽》。其中。《中
3、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可再生能源”制定的法律,是前述有关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和法律的继承和发展,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要精神有: (1)目的。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定义。将可再生能源界定为“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而“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由于水力发电的特殊性,该法规定:“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3
4、)总量目标。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4)定价机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 (5)入网规制。“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5、 (6)费用分摊。电网企业依照前述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7)经济激励。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科学研究、信息系统建设、设备本地化生产和农村、偏远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对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符合信贷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有财政贴息的优惠贷款。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
6、惠。 (8)处罚力度。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不准许符合入网技术标准的燃气、热力入网,造成燃气、热力生产企业经济损失的;石油销售企业未按照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造成生物液体燃料生产企业经济损失的等行为,责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可以处以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还是粗线条的,只是对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了些原则规定,许多具体的细节需要留待日后的《实施细则》出台明确,对某些条款的解释和实施赋予有关主管部门更多的自由裁量权。 对照欧盟政策,可以说,我国对发展可再生能源政
7、策力度偏小,在如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方面考虑不够。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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