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交易规则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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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板 交易规则浅谈班级:商院08工商六班姓名:王宁2008201387(按学号)吴晓丹2008201448曾滢江2008201586指导老师:杨东十年创业板2007年,当A股…2009年秋天,怀胎十年一批年轻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创业:上市融资——共同富裕=我的中国梦?2009年10月30日惊讶羡慕忧虑高昂的市盈率令人咋舌的财富增长寄生式的生存技术上的拿来主义1399.67亿→1220.13亿元长大后它就成了纳斯达克?愈关爱,责之愈切28家企业2800个希望280万种商业模式2.8个亿渴望财富的大脑→→制度Whatis创业板?为创新中小

2、企业提供融资渠道的证券交易市场是一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板市场是指针对大型成熟公司的传统证券市场(如纽约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Why创业板isspecial?面向创新中小企业上市标准低市场风险高市场监管严为了创业板我们修改了…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在现有保荐制度框架下,针对创业板特点强化保荐人在尽职调查等方面的专业责任,实行持续督导制度,建立适合创业板的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相关内容在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对创业板保荐人的相关管理规则中予以明确。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

3、委员会办法》。在发行审核方面,充分借鉴目前行之有效的发审委制度,根据创业板的特点,修改《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对创业板发审委的组建、委员构成等作出规定。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还将颁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业务规则。为了创业板我们修改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审稿;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制定工作,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继续深入研究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有关监管问题;并考虑出台《证券期货市

4、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保障监管职能的切实履行,规范日常监管行为研究制定《证券期货统计管理办法》,建立统计分析工作对监管和决策的支持平台参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决定》《创业板交易规则》交易品种第二章第三条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一)股票;(二)投资基金(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四)债券回购;(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交易主体第二章第五条2.5.1开立《

5、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2.5.2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2.5.3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2.5.4本所可以依法限制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及其范围。发行条件第二章第十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

6、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发行条件第二章第十四条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7、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相关法律关于这两项的内容《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发行人不得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若干种情形。发

8、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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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板 交易规则浅谈班级:商院08工商六班姓名:王宁2008201387(按学号)吴晓丹2008201448曾滢江2008201586指导老师:杨东十年创业板2007年,当A股…2009年秋天,怀胎十年一批年轻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创业:上市融资——共同富裕=我的中国梦?2009年10月30日惊讶羡慕忧虑高昂的市盈率令人咋舌的财富增长寄生式的生存技术上的拿来主义1399.67亿→1220.13亿元长大后它就成了纳斯达克?愈关爱,责之愈切28家企业2800个希望280万种商业模式2.8个亿渴望财富的大脑→→制度Whatis创业板?为创新中小

2、企业提供融资渠道的证券交易市场是一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板市场是指针对大型成熟公司的传统证券市场(如纽约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Why创业板isspecial?面向创新中小企业上市标准低市场风险高市场监管严为了创业板我们修改了…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在现有保荐制度框架下,针对创业板特点强化保荐人在尽职调查等方面的专业责任,实行持续督导制度,建立适合创业板的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相关内容在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对创业板保荐人的相关管理规则中予以明确。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

3、委员会办法》。在发行审核方面,充分借鉴目前行之有效的发审委制度,根据创业板的特点,修改《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对创业板发审委的组建、委员构成等作出规定。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还将颁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业务规则。为了创业板我们修改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审稿;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制定工作,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继续深入研究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有关监管问题;并考虑出台《证券期货市

4、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保障监管职能的切实履行,规范日常监管行为研究制定《证券期货统计管理办法》,建立统计分析工作对监管和决策的支持平台参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决定》《创业板交易规则》交易品种第二章第三条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一)股票;(二)投资基金(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四)债券回购;(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交易主体第二章第五条2.5.1开立《

5、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2.5.2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2.5.3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2.5.4本所可以依法限制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及其范围。发行条件第二章第十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

6、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发行条件第二章第十四条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7、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相关法律关于这两项的内容《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发行人不得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若干种情形。发

8、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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