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法律规制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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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法律规制问题探讨内容摘要:本文对财政风险金融化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探求出有效的化解风险的途径或方式,为国内财政风险金融化方式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财政风险金融化解决途径稳定发展  财政风险金融化指的是政府借助自身的行政权力,通过金融手段预防并化解财政风险的经济行为,这一现象还可称为:财政风险货币化。运用财政风险金融化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可起到缓解的作用但并未能彻底地解决财政风险,而仅将财政风险时间延后,为此不利于今后经济的长远发展。  导致财政风险金融化的原因有:首先,受到社会生产力、历史以及各种制度、复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济体制

2、运行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出现较大的不适应性,由于资金配置转变方式进而造成金融资金与财政资金存在极大的矛盾,从而造成财政风险金融化的形成。其次,因地方经济发展不同,导致财政缺乏资金未能及时地为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支撑;各级政府的职能为充分发挥出来、政府过多的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部分地方仍以政府主导型发展经济模式为主。最后,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的增长而盲目搞建设工程,从而使得银行不良贷款的风险与经济金融性风险的增加,加上市场经济竞争的激烈,多数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每日下降,面临巨大的发展困难,综合以上因素的共同影响,最终导致财政风险金融化的形成。  我国财政风险的现状与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方

3、式与法律问题  (一)我国财政风险现状  财政赤字:由于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不足,加上国债市场秩序的混乱,一旦政府出现财政赤字情况,政府未能通过发行国债方式筹措资金,会导致民众对政府的偿还债务能力失去信心甚至会产生质疑;该情况只能通过向中央银行借钱或者印刷钞票方式解决,使得货币的供应量幅度大增造成通货膨胀。表1为国内二十多年的财政赤字情况。  由表1可知,1990-2011年,国内金融市场变化极大,改革开放至今,从计划经济过渡至市场经济方式的转变,使得市场日渐成为主导资源配置的方式,并且伴随着巨大的财政压力与财政赤字问题。表1中(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大部年份中财政赤字率小于1,随着

4、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赤字数额呈现出大的增长。由于国内多数隐性债务还未统计进来,导致较多的资金缺口与隐性债务对财政赤字造成一定影响,就可能会诱发通货膨胀现象。  财政债务风险:按照我国银监会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报》的报告显示:银行业的金融机构中资产总额为113.32万亿元(至2011年底),比年初增加了18.01万亿元,增长率为18.90%;其中负债总额为106.10万亿元,与年初相比增加了16.61万亿元,涨幅为18.60%。由此表明短期内政府的财政压力与困境仍未能得到较好地解决,同时政府债务风险也面临严峻挑战。  (二)财政向金融机构转嫁风险的方式  1.国有企业出现亏损诱发

5、银行风险。我国多数国有企业的利润得到增加,主要是通过少数的盈利大户带来的,其他多数行业、企业扔处于亏损状态或微利状态。当国有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就会寻求财政,而财政由于财力有限,最终会使得国有企业的亏损转嫁至银行,从商业银行的贷款、总负债以及不良贷款等情况表明:国有企业的亏损需寻求银行金融机构的帮助,由此导致了财政和银行资金两者关系的模糊与不明晰,这就成了国有企业的亏损嫁接至银行的最根本、最主要的原因。  表2为2003年我国各主要的商业银行总负债与不良贷款情况。表3为2003-2011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负债情况表(其中2003-2006年为境内合计,2007-2011年为法人合计)。表4为201

6、0-2011年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表。表5为2011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分机构情况表。  2.财政赤字货币化。财政赤字货币化也是财政向金融机构转嫁风险的方式之一,众所周知政府财政于中央银行处开设专有账户,便于对财政日常的收支的办理,由中央银行对财政金库的业务进行代理。若中央银行无正常稳定的信用资金,而仅仅依靠空增发货币方式弥补财政贷款或财政赤字问题,将导致流通货币量增多,从而造成通货膨胀。  地方政府通过银行项目或者发行企业债以及信托私募融资,这三种途径向人民银行进行融资;中央银行中至今流失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对政府的债权日益递增,从而加大通货膨胀的压力,易于引起财政危机。  (三)我国财

7、政风险金融化的法律问题  1.政府方面。受国内现有经济体制的影响,金融与财政相互交叉与重叠,决定了金融与财政在职能的运用因界限的不明确因素,从而导致错位现象,加上宪法的法律性与经济性等特征较弱、现有管理体制存在不足等因素,因而对预算方面的规定有限,预算法如同虚设。同时立法机关对财政预算的监督不到位或出现失效,也造成财政秩序的混乱。  政府举债的监督机制不强、偿债能力低且信贷资金的负债率高,各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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