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侵权行为归责要件的因果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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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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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侵权行为归责要件的因果关系论文.freelate)”、“预见(foreseeable)”,是那些为损害事实的发生提供了现实性的行为或物件,是法律上可真正归责于行为人的原因。有学者认为,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时,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就是必然因果关系说。但是,条件与损害之间的偶然的联系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应构成原因,例如行为人故意利用条件造成损害。如果否认条件作为原因,反而会不适当地开脱一些应负责任的行为人的责任,并且使受害人的损失在许多情况下难以得到补偿。奥地利刑法学家格拉塞提出相当因果关系说,其观点为,造成损害的所

2、有条件都具有同等的价值,由于缺乏任何一个条件,损害都不会发生,因此各种条件都是法律上的原因,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对损害结果构成适当条件,行为人就应当负责。但是,采纳相当因果关系说,由于不排斥原因和结果之间所有的可能性的联系,往往使行为人难以被适当地免除责任。为此,我们可以兼采必然因果关系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的优点,克服他们的缺点,采用修正了的相当因果关系说,按照过错责任的要求,有条件地适用“相当因果关系说”。这就是说,在行为人有过失的情况下,所有那些行为人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的事实范围,便都可构成法律上的原因,条件不构成原因。但当行为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时候,条

3、件亦转化为法律上的原因。下面仅举三个案例分述之。案例一,某A因意外事件骨折而住院,按规定医院应对每一位患者进行全身体检后方可接受其住院,但当时接诊医生认为A为偶然骨折,谅不会有其他大病,便违反规定,未对A体检便收其入院。住院期间,A因受其他探视者刺激,引发心脏病而猝死。本案中,医院未对A进行入院体检,显然是存在过失的。如果A经过体检,医院便会了解A患有心脏病,自然会对其心脏病发作采取预防措施,这样也就不会导致A死亡的结果的发生,因此,医院违规接受A入院与A的死亡存在着因果关系,医院应承担其责任。案例二,某C搭乘客运汽车,司机于行驶中紧急刹车,致使其头部受伤,合

4、并发生意识障碍,造成精神分裂症。事后查明,某C于事发前即已呈现精神病的前驱徵兆,紧急刹车所致的头部受伤,仅诱发出其潜伏的病态。本案中,司机在刹车时,不是故意侵犯乘客的行为,且不能预见到乘客C存在潜伏的精神病徵兆,只能预见到乘客可能会因紧急刹车而致头部受伤,因此,司机的紧急刹车只与C头部受伤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与C精神分裂症之间存在法律上因果关系,客运公司仅对前一损害事实承担责任。②案例三,即著名的蛋壳头骨(egg-skull)案。一般情况下,行为人A对B头部的打击不会导致B的头骨破碎,但若B的头骨异常脆薄,稍加打击即会破碎,则A对B的故意打击行为仍应当

5、承担责任。1939年,英国法官马肯农在判决中指出:“一个对他人犯有过失的人,不应计较其受害人的个人特质,尽管受害人的这种个人特质增加了他遭受损害的可能性和程度;对于一个因致人头骨破裂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受害人的头骨的异常易于破裂不能成为抗辩的事由。”需要加以强调的是,马肯农所谓的“过失”,应当指故意或重大过失。因为只有当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达到相当程度时,法律才会对行为人施以更严格的标准,将一般难以预见到的“条件”亦列为原因。③二、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情况下的因果关系在许多情况下,损害并非由受害人和第三人的行为所导致,但是否完全由被告所致,难以确定。为保护受害人利

6、益,国外的立法和判例常常采用因果关系推定的方法,只要受害人能证明损害与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有关联就认定其有因果关系。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在需要推定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往往也难以证明行为人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此时,若行为人不能反证受害人或第三人存在过错,还需要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因此,在无法证明行为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对行为人过错的推定与对因果关系的推定实质上合二为一,只要推定行为人存在过错,那么就认定行为或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反之,只要推定因果关系成立,就可推定行为人存在过错。典型的例证是“没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案”,如数个打猎者在一

7、处同时向一个方向开枪,其中只有一颗子弹击中了受害人,但无法确知是谁的子弹击中了他。这种情况下,对数个打猎者采取过错推定的方法,只要每一打猎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击中受害者,均推定是他击中了受害者,他对损害存在过错,他的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又如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中,只要推定了动物主人或看管者在看管上有过错的情况下,可推定看管动物不严与损害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三、行为人无过错情况下的因果关系行为人在无过错情况下仍要承担侵权法上的责任。其基础在于法律的特殊规定。在法有规定的情况下,对行为人的归责完全不考虑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也不考虑他们之间对过错的举证责任。

8、这时因果关系的确定变得相对容易,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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