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ID:26364158

大小:688.51 KB

页数:63页

时间:2018-11-26

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1页
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2页
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3页
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4页
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5页
资源描述:

《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三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三明市人民政府2009年12月目录前言1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2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2第二节土地利用成效及存在问题7第三节机遇和挑战10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原则13第一节指导思想13第二节规划原则14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任务15第一节城市发展定位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15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16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17第四节土地利用的主要任务20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21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1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23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24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24第二节土地利用政策分区28

2、iii第六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31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数量减少31第二节不断提高耕地质量32第三节科学调整划定基本农田32第四节优化农用地内部结构34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35第一节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5第二节着力强化发展中心功能35第三节适度整合园区资源,提升工业用地效率36第四节有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供给38第五节稳步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41第八章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挖掘耕地后备资源42第一节土地整理42第二节土地开发44第三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45第九章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47第一节重点保障基础生态用地47第二节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整治

3、48第三节推行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48第十章县(市、区)土地利用49iii第一节县(市、区)土地利用原则49第二节县(市、区)主要规划指标分解50第十一章规划实施的措施50第一节加强规划宣传,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50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行政保障措施51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经济保障措施52第四节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措施53第五节健全土地管理机制切实贯彻国家土地政策53附表1: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规划指标55附表2:各县(市、区)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公顷)55附表3:各县(市、区)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亩)56附表4:各县(市、区)新增

4、建设用地、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56附表5:各县(市、区)补充耕地和建设用地整理规划指标57附表6:各县(市、区)园地规划指标57附表7:各县(市、区)林地规划指标58附表8:2005年三明市各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表59iii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和《三明市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三明市土地利用总

5、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三明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划》担负着落实省级规划方针政策和指导县级规划落实的重要任务,兼有宏观调控与微观实施的双重功能,具有政策性、结构性和空间性的特点,是统筹三明市域土地利用的指导性文件,是实施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要环节,是编制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整个三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土地,面积22929平

6、方公里。58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三明市土地总面积2292878.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16547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4.4%;建设用地面积5495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4%;未利用地面积7244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2%(表1)。各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见附表8。(一)农用地全市农用地面积216547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4.4%。1、耕地全市耕地面积18872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2%。在耕地中,水田面积177624.9公顷、水浇地面积1136

7、.6公顷、旱地面积9964.0公顷,分别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94.1%、0.6%、5.3%。从各区县看,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总面积超过10%的县有宁化、尤溪、大田等县,耕地面积分别为32478.9公顷、26837.4公顷、20117.7公顷和,分别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7.2%、14.2%、10.7%。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总面积在10-8%之间的县市有永安、沙县和建宁等县市,耕地面积为18685.1公顷、15979.6公顷和15130.5公顷,分别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9.9%、8.5%和8.0%。将乐、清流、明溪、泰宁、三元和梅列等58县区耕地占全市耕地面积的比重低于

8、8.0%,耕地面积分别为14018.8公顷、1328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