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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学派翻译理论 西方翻译流派文艺学派语言学派文化学派语文学派阐释学派对等学派功能学派认知学派翻译研究学派(多元系统概论、规范理论、操纵理论)结构主义翻译理论学派后殖民主义理论学派女性主义学派 目录一、发展背景二、功能翻译理论概述三、功能翻译理论对翻译界的影响四、功能对等理论与功能翻译理论五、文化学派与功能翻译理论学派 在功能翻译学派成为主流之前,以对等论为基础的语言学派在德国翻译学界占主导地位,其代表人物是威尔斯(WolframWilss)和科勒(WernerKoller)等。对等论一般都侧重于原文,认为原文的特征必须在译文中得以保留。但是,“在翻译实用性文本(如广告,使用说明书)而非文学作品时,坚持对等论的理论家更倾向于接受非逐字翻译的方法。他们对不同的语篇体裁和文本类型选择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对立的标准来制定翻译方法,这使得对等论更加让人迷惑不解。”一、发展背景 雅格布逊从语言学角度对语言首次把翻译分为三种类型即语内翻译、语际翻译和符际翻译这一分类准确概括了翻译的本质。尤金`奈达则是语言学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提出了翻译的科学这一概念,他在语言学的基础上把信息论应用于翻译研究,认为翻译即交际,提出了动态对等的翻译原则并进而从社会语言学和语言交际功能的观点出发提出了功能对等的翻译原则。但是奈达的理论过于注重内容而忽视了形式英国学者皮特·纽马克针对他的不足提出了交际翻译和语义翻译两种方法。前者致力于重新组织译文的语言结构使译文语句明白流畅,符合译文规范,突出信息产生的效果;后者则强调译文要接近原文的形式。卡特福德运用韩礼德的理论对翻译的不同层次进行了描写研究,提出了翻译是用一种等值的语言(译语)的文本材料去替换另一种语言(源语)的文本材料,并指出对等是翻译研究和实践的中心问题,这些观点在译学界也影响很大。从以上代表人物的观点可以看出他们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从源语转换为目的语过程中的变化规律,而对等是他们理论共同点和契合点.虽然此时的翻译研究有了朦胧的学科意识,进入了科学的理论层面,但过分强调对等,使翻译沦为语言学的附庸而不是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同时理论和实践的严重脱节也令越来越多的译者感到不满。 针对翻译研究中对等理论的薄弱环节,德国的功能翻译理论于上世纪70年代后期而生,它是以目的论(Skopostheory)为核心的强调文本和翻译功能的一种翻译流派,它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即由原先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学及侧重形式的翻译理论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功能目的翻译论旨在于翻译应该基于以译文和译文读者的反应来进行翻译,而不是依据传统理论中的翻译应以原文和原文读者的反应进行。可以说,目的论摆脱了传统翻译理论,从另一个新的角度来进行翻译研究. 二、功能翻译理论功能学派翻译理论最早可追溯到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Reiss)于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莱斯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并把这样的翻译称为综合性交际翻译(integralcommunicativeperformance)。然而在实践中,她又意识到等值不仅不可能实现,而且有时并非是人们所期望的,因此应该优先考虑译本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对等原则。 1.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以莱斯在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判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为标志。建立了功能派理论的雏形。第二阶段,莱斯的学生费米尔创立了功能派的核心理论----目的论,成为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第三阶段,在费米尔“目的论”的基础上,曼特瑞进一步发展了功能翻译理论。第四阶段,20世纪90年代诺德出版了《目的性行为----析功能翻译理论》,首次用英文全面系统地整合了功能派各种学术思想,阐述了功能派复杂的学术理论和术语。她对目的论理论即继承又发展,提出了“功能加忠诚”的原则,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们对目的论功用主义的批评,扩大了其影响。 2.代表人物凯瑟琳娜·莱斯→文本类型理论汉斯·弗米尔→目的论贾斯塔·霍茨→翻译行为论克里斯汀娜·诺德→功能加忠诚理论 凯瑟琳娜·莱斯文本类型理论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Reiss),毕业于海德堡大学翻译学院,是德国翻译功能学派早期重要的创建者之一。主要论著:《翻译批评的可能性和限制》(1971)《普通翻译理论原理》(1984与其师费米尔合著)《翻译的抉择:类型、体裁及文本的个性》 早期理论:主要围绕对等概念展开,她认为翻译追求的对等应该是语篇层面的对等,而非词、句的对等,所以主张将翻译策略和语言功能、语篇类型以及文章体裁结合起来考察。作为长期从事翻译培训的教师,莱斯的功能研究法起初是为了使译本评估系统化,提出将文本功能作为翻译批评的标准,从原文和译文二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后期理论:在自身翻译实践的启发下,她认识到在翻译实际中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对等,在有些情况下,对等甚至也并非是人们所期望达到的效果。于是她逐渐将研究的目光转向翻译的目的,并和弗米尔一起成为翻译研究目的论的倡导者。 莱斯反对莱比锡学派学者卡德含混的语篇概念,她借鉴了卡尔·比勒对语言功能的三分法,将语篇类型分为信息型、表达型和操作型三种类型,并指出语篇类型决定具体的翻译方法。一篇文章可能同时具备几种功能,但总有一种处于主导地位,能否传达原文的主导功能是评判译文的重要因素。同时,她认为目标文本的形态首先应该由目标语境中所要求的功能和目的决定,目的随接受者的不同而改变。 在论文《翻译的抉择:类型、体裁及文本的个性》一文中,莱斯在语篇类型学的基础上,细致地分析了翻译过程的步骤,以及语篇类型和体裁对翻译交际中出现的变化所起的作用。她把翻译过程分为分析阶段要明确原文的功能类型(texttype)和文本体裁(textvariety),然后进行文本外部语言分析。重述阶段是在上一步的基础上组织目标文本的结构,文本功能决定一般翻译方法,体裁语言和篇章结构。文章还提议建立翻译类型学。 莱斯的理论跳出了以往语言学纠缠词句等微观层面的框框,将语篇作为研究单位,关注翻译的交流目的,这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但与此同时,她的理论也有明显的缺憾,受到不少学者质疑。譬如,语言的功能是否只有三种,不同类型文本之间的界限是否如其所言那样分明,仅凭语篇类型来决定翻译的策略是否可行等等。。作者在本文中对部分质疑作出了回应,至于译者自身的作用和意图与外界社会的压力对翻译策略的影响,那就要到目的学派的后继者那里以及文化学派学者的论述中去找相应的答案了。 汉斯·弗米尔(目的论)德国海德伯尔大学翻译学院教授,谙熟十多种语言。主要著作:《翻译理论文集》(1983)《普通翻译理论原理》(1984)《目的与翻译委任》(1989) 他还认为翻译还应遵循“语内连贯法则”(theintratextualcoherencerule):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入语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语际连贯法则”(theintertextualcoherencerule):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有时称作“忠实法则”(thefidelityrule)。弗米尔指出翻译委任应该包括翻译目标和目标得以实现的条件,而且客户和译者之间应该对此进行明确协商,译者作为拥有发言权的专家,应该由他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目的论还反复声明,认为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决定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但并不排除“语码转换式”的对等翻译也是合理目的的可能性。 目的论(skopostheory)汉斯·弗米尔(HansVermeer)试图弥合翻译理论与实践的断裂,他提出的目的论(skopostheory)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在与老师莱斯合著的《普通翻译理论原理》一书中对该理论的基本架构进行阐述。功能学派有时也被称为目的学派。“skopos”一词来自希腊语,指行为的目标、功能或意图。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在目的论的框架下,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便是受众-依照心中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产生的文本”。(邵艳,2010) 贾斯塔·霍茨·曼塔里执教芬兰的德国学者贾斯塔·霍茨—曼塔里借鉴交际和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论(theoryoftranslationalaction),进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她的学术观点集中体现在1984年发表的《翻译行为——理论与方法》一书中。 这一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并对翻译过程中的行为及参与者的角色予以细致的分析,主要包括:发起人/客户(theinitiator/client)、委托人(thecommissioner)、原文作者(theSTproducer)、译者(theTTproducer)、译本使用者(theTTuser)及译本接受者(theTTreceiver),他们并非参与每一个翻译过程,有时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几个不同的角色。 翻译行为论和目的论有颇多相通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相融合。不过曼塔里的方法和概念模式显然比目的论更为激进,她把翻译看作包括文本、图片、声音、肢体语言等复合信息传递物(message-transmittercompounds)在不同文化之间的迁移,用“翻译行为”(translatorialaction)来代替翻译(translation),将改编、编译、编辑和资料查询都包括在内,同时在理论中大量借鉴商业和管理学术语。 克里斯汀娜·诺德克里斯汀娜·诺德,德国马格德堡理工大学应用语言学和翻译学教授,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也是功能派翻译理论的积极倡导者。主要著作:《翻译的语篇分析:理论、方法及面向翻译的语篇分析模式在教学中的应用》(1988)《目的性行为-析功能翻译理论》 诺德在学术思想上深受其师莱斯的文本类型学的影响,积极倡导弗米尔的目的论,认同藿茨-塔里曼的翻译行为理论。诺德将“忠诚”这一道德范畴的概念引入功能主义的理论框架,主要针对当时曼塔里的学术观点,希望以此纠正翻译理论中的偏激倾向。曼塔里在理论阐述中甚至避免使用“translation"一词,而是杜撰出“translationaction"取而代之。表示各种各样的跨文化交际行为。 功能学派翻译理论的目标语转向推翻了原文的权威地位,使译者摆脱对等论的羁绊,在翻译理论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在翻译教学和译员培训方面成就突出,并在商业文本及政治文本翻译中取得较大成功。 三、德国功能学派对翻译理论界的影响3.1对世界译论界的影响1.德国功能学派以巨大的勇气摆脱直译和对等理论的束缚,将翻译定义从翻译即文本从原语一一对应地转换为目的语的观点中解放出来,扩展成为翻译行为,包括跨文化的一切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的转换,把翻译研究纳入跨文化交际研究中。2.功能学派从某一个角度上丰富了传统翻译研究的内容,其理论并不能成为翻译学建构中的主干框架,它只是和操纵论派,诠释论派、文化构建派等国外译论的不同派别一样成为多元中的一支,在实践中存在着缺陷甚至负面影响。3.功能派理论重视翻译发起人、委托人、译文读者等对于翻译的影响和制约作用,翻译研究范围的扩大,开阔了人们的研究视野,深化了人们对于翻译本体论的认识。 3.2对中国译论界的影响1.多元化翻译标准的引进,导致中国译学标准呈现出从追求文字到追求风格对等,再到追求相同的交际功能这样一种趋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功能派理论无疑具有很高的参考和借鉴价值。2.诺德的忠实原则打破了中国传统上忠实于原文文本的局限,赋予了译者强烈的使命和责任感,更多地考虑译文的接受者和原作者的利益。3.唤醒了中国译界的学科意识、创新意识和流派意识。加强了翻译学科建设,加快了翻译理论发展,培养了创新翻译人才。 四、动态对等与目的论功能对等理论功能翻译理论对等原则是语言学派翻译理论的基础,目的论使翻译标准多元化,而翻译标准多元化使翻译更接近于实际。奈达在《翻译的科学探索》首次把对等分为“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形式对等与“直译”和“字对字翻译”的概念相似(法律)。动态对等强调译文和原文有最自然的对等,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改动原文的结构和形状。而判断译文成功与否的标准是译文读者和原文读者有相似的反应。 目的论是在莱斯和维米尔合著的《通用翻译理论基础》中首次对目的论做了阐述。目的论首先关注的是译文的目的,而译者需要根据译文的目的去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与动态对等理论不同,目的论并不认为译文读者和原文读者有相似的反应是评估译文的标准,而是以译文达到了既定的翻译目的为标准。 差异1.应用范围不同(文学/非文学)2.侧重点不同(对等/翻译功能)3.译者的地位不同(形式/文化)4.原文的地位不同(尊重/改写) 相似性都认为功能在翻译中起到重要作用对等效应应实现功能上的对等,而非语言上的对等;翻译应实现其特定的功能。都关注读者的反应译文读者和原文读者有相似的反应;关注目的语读者的感受。(strawberry—士多啤梨) 五、功能翻译理论学派与文化学派(T)功能学派和文化学派都摆脱了语言学翻译理论的桎梏,不再以原语文本为中心,强调语言意义上的对等,而是更加重视译文和译者的作用。功能学派主要思考翻译的目的和功能,研究翻译过程中的目标形式的意图和译本在译入语语境中的功能,以及实现这些目标功能的制约因素,如客户的要求、译入语文化的惯例和译语读者的期待等。而文化学派主要研究译文在译入语文化中的地位,翻译如何受译入语文化,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流行诗学,赞助人等的操纵,形成了改写和操控理论,因此文化学派有时又被称为操纵学派。 赖斯认为翻译应该优先考虑功能特征而不是对等原则,弗米尔的目的论(skopostheory)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根据不同的目的,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满足不同的功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不再像语言学派那样以原文为中心,把翻译看作是静态的语言对等现象,而是开始将其看作跨文化交际行为,主张翻译策略由译文在目的语文化中的功能所决定,翻译标准不再是意义的等值而是是否实现了委托任务所规定的功能目标。 然而原文文本的意义和功能总是与译文文本的意义和功能不那么一致,因为文本意义和功能的产生总是根植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各自拥有不同时代背景,不同思想文化理念的读者群。(乔纳森·斯威夫特)功能学派要实现委托任务所规定的翻译目标,(而这些功能目标又与原文本的意义和功能不总是一致),那么译者就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根据译文的目标和功能对译文进行操控翻译了。 文化学派翻译中的操纵行得出结论:翻译活动不是简单的复制与模仿,而是要受到译入语的文化观念与流行诗学,意识形态、出版机构等的影响和制约,因此译者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原作诗学和自己文化中的诗学之间进行协调,甚至对原作内容进行增加、删减、篡改以至彻底改写原作的内容和风格,使原作诗学和意识形态适应译入语文化诗学和意识形态,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翻译中的操纵行为。(庞德) 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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