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章程.doc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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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章程(送审稿)序言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肇源于十九世纪中国近现代工艺美术摇篮——上海徐家汇土山湾,1960年始建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2003年3月与上海第二轻工业职工大学联合组建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0年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院发展成为传统工艺美术传承创新与现代设计并举的综合性艺术院校,为民族工艺美术的传承弘扬和区域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贡献。学院致力于非遗传承基地和现代设计高地建设,培养品德高尚、专业精良、知行合一的艺术设计人才,把学院建设成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认同度的特色性应用技术型院校。学院的使命:

2、弘扬民族文化、传承工艺美术、引领时尚潮流;学院的愿景:知名的学府、一流的人才、幸福的员工;学院的校训:立德、精艺、善美、致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完善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以下称学院)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学院中文名称为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简称上海工艺美院;英文名称为ShanghaiArt

3、andDesignAcademy,简称SADA。第四条学院法定住所为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851号;学院徐汇分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02号。经举办者批准,学院可设立或调整校区。学院网络地址为http://www.sada.sh.edu.cn。第五条学院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院长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行中国共产党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第七条学院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在招生、专业设置、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构设置

4、与人员配备、财产管理与使用等方面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在行使办学自主权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本章程以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程序透明、决策民主的原则制定各级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举办者、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校内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第八条学院实施以专科教育为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主要专业大类为艺术传媒大类。第九条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的需求制定和实施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第十条学院的合并、分立、名称变更以及终止等重要事项,须经全院教职员工及学生充分讨论,院长办公会议与学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经上海市人

5、民政府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第十一条学院的校标是第二章教职员工第十二条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第十三条 学院对教职员工实行下列任职制度:(一)教师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三)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度;(四)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岗位聘任制度。第十四条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一)按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使用学院的公共资源;(二)依法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和学院规定的福利待遇;(三)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进修、培训、工作机会;(四)在品德

6、、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五)享有职务发明的署名权,可以按照国家法规与学院规定获取职务发明所转化的社会效益;(六)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校内组织、参加教职员工团体与活动;(七)对学院改革与发展等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有权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教代会等民主管理机构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八)就职务聘任、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或提出申诉;(九)学院规定的或者相关合同约定的权利;(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学院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

7、度;(二)尊重和爱护学生,服务学生成长发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三)完成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四)关心支持学院改革发展,珍惜和维护学院声誉,维护学院权益,爱护学院财产;(五)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六)学院规定的以及相关合同约定的义务;(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六条 学院实行教职员工合同管理,学院依据聘用合同对教职员工开展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第十七条学院依法对教职员工实施聘用、考核、晋升、奖惩等,相关规定由学院依法另行制定和组织实施。第十八条 学院为教师开展人才培养、

8、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第十九条 学院建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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