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漢簡釋文與注釋商補

张家山漢簡釋文與注釋商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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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家山漢簡釋文與注釋商補為血叚(瘕)。肘(疛)《脈書》7“血叚(瘕)。肘(疛)”,原釋文作“血叚(瘕)殹。肘(疛)”。按:考察文例,前有:5號簡“為火疢”、6號簡“為上氣欬(咳)”、7號簡“為牡叚(瘕)”,後有:7號簡“氣叚(瘕)殹”、8號簡“為唐(溏)叚(瘕)”等等。有“殹”無“殹”其實並無一定之規律。從圖版來看,原釋文衍一“殹”字。為塞<寒>中。在腸……為塞<寒>中《脈書》9身塞<寒>熱《脈書》159號簡的第二個“塞<寒>”,原釋文作“塞”。15號簡的“塞<寒>”,原釋文作“寒”。按

2、:依圖版,兩字都是“塞”字。據文意两字應是“寒”字之讹。所以这两處的釋文應改作“塞<寒>”。“西(洒)西(洒)”病《脈書》23“西”,原釋文作“洒”。按:依圖版此為“西”字。“西”是“洒”之聲旁,故“西”可讀作“洒”。<>《脈書》25“”,原釋文作“”,讀作“顔”。按:從圖版來看,此字左旁的形体与同簡“産”字有别,應該隷定作“”,讀作“顔”。24號簡原釋文的“”,亦當改作“”。“”應是“”的訛字。《馬王堆簡帛文字編》“顔”字條所收六例之前五例也都是“”字,為“”字之讹,讀作“顔”。目䀮如無見《脈書》40“&#

3、16430;”,原釋文作“”。注釋曰:“目如無見,《甲本》作‘目瞙如毋見’,《乙本》作‘目芒然無見’。目,玉篇:‘目不明。’”[1]按:“”以“”為聲。從“”的字,如“毓”屬覺部喻紐,“流”屬幽部來紐。而“瞙”屬鐸部明紐。“芒”屬陽部明紐。“瞙”、“芒”音近。“”與“瞙”、“芒”古音相差甚遠。與“瞙”、“芒”對應的字恐不是“”字。從圖版来看,此字右部從“巟”,與51、55號簡“流”字所從“”形体有別。所以應當釋為“䀮”。《玉篇·目部》:“䀮,目不明。”《集韻·唐韻》:“䀮,目不明也。”“䀮”

4、以“巟”為聲,“巟”與“芒”音近可通。《馬王堆漢墓帛書<五星占>》“句巟”即通作“句芒”。[2]“䀮”當可與“芒”通用。《玉篇·目部》:“瞙,《字統》云:目不明。”是“䀮”與“瞙”義同。《素問·藏氣法時論》:“虛則目䀮䀮無所見,耳無所聞。”可與簡文參讀。少隂之(脈)主治《脈書》41“”,原釋文作“脈”。按:從圖版来看,此字從目而不從肉,字當隷定為。肉、目形近,作為偏旁容易混讹,如54號簡“脈”所從“肉”旁下端,就有閉合的趨勢。根据文義,“”應是“脈”字之訛。勭(動)者實四支(肢)

5、而虛五臧(臟)《脈書》52~53“者”,原釋文作“則”。按:從圖版來看,此是“者”字。原釋文作“則”可能是筆誤。春秋必滔,不滔則脈闌(爛)而肉死《脈書》52~53“滔”,原釋文僅作摹寫。按:從圖版來看,此字右下部從“臼”,與《遣策》10號簡“稻”所從形同,右上部的“爪”形則略異。郭店《性自命出》44號簡“”字作[3],其下部從“舀”,其“爪”形與我們討論的字上部“爪”形正同。顯然此字部分構件古意猶存。字當釋作“滔”。《淮南子·詮言》:“自身以上,至于荒芒爾遠矣;自死而天下無爾滔矣。”高誘注:“滔,曼長也。”“春秋必滔,不滔則脈闌(爛)而肉死”,當

6、指乘車食肉者,(若有足够的運動就)活得比較長。否則,就會因為缺乏運動而出現“脈闌(爛)而肉死”的慘况。骨痛如𣃃(斲)《脈書》54“”,原釋文作“斲”。按:從圖版來看,此字左上部從“”,左下部從“豆”,右部從“斤”,是“”字。“”與“斲”字同。《五經文字·斤部》:‘斲、𣃃,斫也。經典相承或作下字。”釋文作“(斲)”。農(從林)(膿)《脈書》58~62“農(從林)”,原釋文作“農”,讀作“膿”。按:此字58~62號簡10見,是將“農”字上部左端的“”與右端的“”皆用“木”替代而成,與15號簡“農”有別。此字可看作從“林

7、”,“農”省聲,暫隷作“農(從林)”,讀作“膿”。其餘謹視當脈之過《脈書》64~65“視當”,原釋文作“當視”。按:圖版此處作“視當”,原釋文作“當視”應出自筆誤。《素問·靈樞經》:“不用氣盛,有餘則當脉所過者”。乘牛<半>《算數書》4“牛”,原釋文作“半”。按:細審圖版,此字上部不從“八”,與8號簡等處的“半”字異,應釋為“牛”。《說文》:“牛,物中分也,從八從牛。”“牛”字無說。“牛”字當是“半”之訛字。下【有】三分,以一為六,即因而六,人以為法《算數書》24“即因而六,人以為法”。原釋文作“即因而六人【數】以為法”,“六人”連讀

8、,並在“人”字補一“數”字。彭浩先生釋作“即因而六人以為法”,注曰:“人後脫‘數’字。”[4]按:從圖版來看,“六”與“人”之間有一墨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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