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与境外被抢注风险规避

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与境外被抢注风险规避

ID:26016296

大小:51.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24

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与境外被抢注风险规避_第1页
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与境外被抢注风险规避_第2页
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与境外被抢注风险规避_第3页
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与境外被抢注风险规避_第4页
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与境外被抢注风险规避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与境外被抢注风险规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与境外被抢注风险规避【摘要】文章从对驰名商标概念的认识入手,详细地阐述了如何树立牢固的商标意识,自觉加强对商标的保护;以及如何增强保护能力,商标被侵权后如何维权等,希望能给国内企业走出国门,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驰名商标;被抢注;风险规避     驰名商标的英文对译为“Well-Kno.  TRIPS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禁止在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因此有人认为,我国商标制度中没有对防御商标提供保护不符合TRIPS的规定;也有人认为,我国商标法第12、第13条允许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同一类的其他商品

2、上注册同一商标,实际上已经提供了类似“防御商标”的保护。 所谓防御商标,是指注册商标驰名后,注册商标权人为防止他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类似商品以外使用相同的商标,而在其他商品上也加以注册。可见,防御商标注册是对驰名商标的一种特殊保护,在为防御商标提供注册保护的国家也大都不是不加区别地允许一切注册商标权人取得这种注册,一般只有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才会获准注册,同时防御商标不会因不使用而被撤销。我国商标法第12、13条不仅仅适用于驰名商标,而是适用于所有注册商标;而且第30条规定,注册商标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停止使用,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该条没有规定某些例外,因此根据第12、

3、13条规定注册的商标也必须使用,否则就可能被撤销,可见,商标法这两条所提供的商标注册并非是类似“防御商标”的保护。    三、实施“名牌战略”,增强企业自我保护能力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有一条原则:保护成员国的驰名商标。中国企业的商标一旦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则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将大大加强。而且,在创立名牌的过程中,产品质量、技术水平逐渐提高,使得国外抢注人无法模仿。此外,企业为保持其驰名商标,必然不断开拓新的市场,使抢注人无机可乘。中国最大的钢笔制造企业英雄公司创立的“英雄”商标先后三次在日本、台湾、尼泊尔被抢注,在巨大的损失面前,英雄公司制定了名牌管理的战略,即“

4、在保护名牌中发展名牌,在发展名牌中保护名牌”。并将名牌战略作为英雄公司商标战略的核心。近年来,英雄公司成功地运用商标这一无形资产作为投入资金,控股外省7家企业,与国外合资两家企业,加快扩张公司资产的运作规模,拓展了市场。目前,“英雄钢笔”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50%,出口量占国内同类商品出口总量的60%,1995年为国家创汇1016万美元。英雄公司的成功之路,是名牌战略可行性和重要性的有力证明。    四、勇于国际维权    对外贸易中企业的商标一旦被抢注,企业既不能拖延,也不能认为无力回天,听之任之,应当给予高度重视,立即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弥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5、一)积极与抢注人交涉、协商  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经济纠纷诉诸法律解决,耗时耗力,甚至影响正常生产,机会成本太高。因此,企业得知其商标被抢注后,不应该放弃与抢注人协商的努力。通过交涉有可能使其归还商标在销售国的专用权。    (二)将“商标抢注”问题内部化  解决“外部不经济”的问题时,经济学中的一种方案称作“外部问题内部化”。在“商标抢注”问题的解决上也不妨如法炮制:若与抢注人交涉失败,对方不同意归还,则可以采取与抢注人合资、联营等方式,使对抗变为联合,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将矛盾内部化。英雄公司在其商标被抢注后,曾经采取此项措施以辅助其他方案

6、,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夺回了市场。    (三)借助政府间沟通,通过外交途径,由国家工商管理局出面与抢注组织交  涉、协商  当然,这种方式的有效性受两国关系及销售国是否为《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影响,波动性较大。    (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商品原产企业利益  企业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在抢注人抢先注册满一年的期限即注册公告期内,原产企业可向销售地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同时提交原产证明(在抢注人注册前使用该商标的发票、合同、提货单等证明);在抢注人注册满1年后,也可向销售地法院提出申诉,证明对方“注册不当”,促使销售地法院撤销抢注人的商标专用权。在申诉中,若

7、被抢注的商标属中国驰名商标,中国企业应充分利用《巴黎公约》保护成员国驰名商标的原则,维护自身利益。上海协昌缝纫机厂历时8年,耗资20多万美元,将被抢注的“蝴蝶牌”商标的专用权夺回,并使印尼市场失而复得,成为中国企业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权利的典范。    【参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