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

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

ID:25832899

大小:5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23

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 _第1页
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 _第2页
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 _第3页
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 _第4页
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 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  三、调整论对几种对立观点的评析  笔者自1981年发表《应该提倡环境道德》[45]以来,先后在《环境资源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46]、《从技术规范法定化论环境资源法可以调整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47]、《国土法的理论与实践》[48]、《环境法教程》[49]、《环境资源法论》[50]、《环境资源法学教程》[51]、《环境法学理论的要点和意义》[52]、《人与自然关系中的环境资源法》[53]等论文、著作和教材中,阐述过有关环境资源法既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2、、又调整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各种观点(本文简称为调整论),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其他学者也相继发表了一些与笔者类似的看法和观点。这些观点很快受到法学界的关注,有关“社会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之间的关系”曾被称为“哥德巴赫猜想”式的难题,有关法律(特别是环境资源法)能否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问题,一度成为我国法理学界(特别是环境资源法学界)争论的热点。除了一些支持和赞同调整论的意见外,也发表了许多不同意、批评、批判的文章和观点。例如,有的学者认为,“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直接作为民法所调整的对象……这种做法将是对现行民法体系的

3、一种‘颠覆’。而且理论上也存在许多难于解决的问题。”[54]有的人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也没有必要成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它“混淆了人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混淆了伦理道德与法律的区别”。[55]还有的人说得更严重,“认为环境保护法直接调整人与自然的(环境)关系的观点,有三点不妥:第一,违背了法学的基本原理,混淆了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的界限;第二,否认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第三,把人之子系统与生态大系统对立起来”,“环境保护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实践上具有脱离现实的虚幻性,客观上减弱了环境法的作用,因而是

4、有害的,法学论文《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56]笔者通过分析发现,一些反对调整论的文章大多有如下缺点:第一,没有看过有关调整论的文章和著作,甚至在不了解诸如什么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什么是环境法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什么是法律调整等调整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的情况下,就仅凭自己的理解大力开展批判。第二,大都是用根深蒂固的“主、客二分法”、“人与人关系”和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研究范式对调整论进行批判,不是采取正视人与自然关系的态度,而是采取尽量否认、回避、化解、转化人与自然关系的方法。  面对各种传统文化和科学观点

5、,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AlvenToffler)在1980年出版的《第三次浪潮》一书序言中写道:“不论人们自己是否意识到,我们之中的大多数人,已经从事抵制或者正在创建一个新的文明。”[57]在法学界,同样存在着“从事抵制或者正在创建一个新的法学”的现象,这个新的法学就是建基于“既注意人与人的关系,又注意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范式”上的、有关用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实现人与人和谐及人与自然和谐的法学理论。由于不赞同甚至反对调整论的具体观点较多,现择其要者商榷、评析如下。  (一)评析“狭隘论”  所谓“狭义社会关系”,是指将社会关系仅仅定

6、义为、理解为人与人的关系。所谓“狭义法律关系”,是指将法律关系仅仅定义为、理解为人与人的关系。持“狭义社会关系”和“狭义法律关系”主张的人反对、批评和否定环境资源法可以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的论辩逻辑如下:首先规定推理的前提,即确定法律只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法律调整的对象只是法律关系;接着提出推理的理由,即认为社会关系只是人与人的关系,法律关系只是人与人的关系;然后得出结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法律调整对象,环境资源法不能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笔者将上述主张和论辩方式统称为“狭义社会关系论”和“狭义法律关系论”,简称为“狭隘论”。  “狭隘论”反映了传统

7、的、占主流的法律关系理论的观点,即法律仅仅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如果从这个前提出发,其逻辑结论必然是包括环境资源法在内的所有法都不能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形式逻辑主要解决逻辑推理过程及方法的科学性[1][2][3]法律关系新论(三)──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2  第2篇WTO与企业财务管理  〖预览〗一、入世后财务管理环境的变迁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任何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管理都是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展开的,人世后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的变迁必定会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极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加入WTO之后,根据《服务

8、贸易总协定》的基本要求及与有关WTO成员国达成的双边协议,我国将逐步放松外资金融机构准人的范围和区域限制。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