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824281
大小:54.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23
《分析论和谐社会下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分析论和谐社会下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索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起来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担负着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协调公平和效率的使命。文章简要阐述了当前加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新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和策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整个社会的结构性变化、社会保障越来越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新问题。如何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
2、系,直接影响着国企改革进程和我国的产业结构能否进行适应性调整,直接关系着城乡居民能否获得有保障的生活以及全社会稳定协调地持续发展。 一、构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中应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非凡领域,是一项非凡社会经济事业。在构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摘要: (一)平等分配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保障是弥补按劳分配和市场机制造成的收入和生活的差异和不平等,是实现社会再分配的重要机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成员身体的优劣、能力的强弱、家庭
3、成员的多少不同,以及企业经营状况乃至自然灾难,使一部分成员生活发生困难,社会保障就以平等分配的姿态来弥补市场机制和按劳分配的不足,缓解收入分配的差异和实际生活的不平等。 (二)效率优先原则。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企业不得不用提高劳动效率来取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而社会保障本身就是建筑在个别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乃至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的。企业效率提高了,社会可供消费量就增加,社会保障的水平就得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反过来又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同时,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并非否
4、认社会保障在量上的差异性。效率优先原则正是反映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定社会机制和效率提高机制的有机结合。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新问题 (一)国家和企业包揽过多,负担太重。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的费用由国家和企业完全承担,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没有从根本上体现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近年来,在部分社会保障项目上实行了交费制,但由于起步较晚,比例小,个人交费积累金有限,尤其是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能激发广大职工自觉交费的机制,因而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后果。部分乡镇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大量使
5、用年轻的劳动力,又没有负担社会保障费用,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相反国有企业负担较重,非凡是离退休人员的增多,使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处于更加不利的竞争地位。这种做法也淡化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不利于尽快地转变国企职工过分依靠国家的思想,不利于适应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保障层次不足,自助和互助型社会保障的发展力度不够。 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基金规模有限,社会保障体系在努力扩大基本生存保障覆盖面的同时,尚未注重到自助、互助、公助三层次的设置。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以美国为
6、例,其养老保险分为国民养老金、福利养老金和储蓄养老金三个层次,后两者均属由雇主、雇员共同投保或雇员单独投保的商业保险范畴。政府倾斜下的商业保险(自助)不仅是社会保险(公助)的补充而且代表着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以使政府有足够的能力维持社会基本保障支出,同时也应该鼓励民间互助。 (三)部分社会保险费欠缴现象严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难度大。 这种现象虽不是很普遍,但其影响较大。当然欠缴原因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客观方面原因是确有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资金筹措难度较大;主观方面就是缴费意识不强,对他们征收
7、社会保险费简直就是和虎谋皮,这将导致社会保障资金缺口不断加大,难以满足社会保障的需求。 (四)立法体系不健全。 我国早在1993年中心发布的《有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新问题的决定》中就将我国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界定为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然而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当中最为核心的社会保险法在1994年就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当中之中,可时至今日《社会保险法》仍未出台。在社会保险的几个子项目中,也只有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法的发展较为
8、完备,其他的子项目的立法大多还处于探索当中。而社会保障的其余组成部分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还是处于立法还很薄弱。由此,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很难做到有法可依,致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难以得到正常的运行。不仅如此,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各种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种零散颁布的各种条例、决定、通知和规定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和衔接,有的各种法规之间甚至出现相互冲突的现象,这样是很难形成相互配套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落后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