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法律史研究 ——以《1933年证券法》证券发行强制披露制度的形成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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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证券法律史研究——以《1933年证券法》证券发行强制披露制度的形成为中心-->导论美国《1933年证券法》的证券发行强制披露制度,是指在公开融资的私人公司向公众发行法定证券或者按照法定方式发行证券之前,参与证券发行的法律主体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注册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披露法定信息,并在注册生效后的发行过程中,使用招股说明书向公众投资者披露法定信息的法律制度。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整部《1933年证券法》就是围绕着这一制度建立起来的,而本文正是对这一制度的形成历史过程所进行的研究成果。一、本文的源起选择美国联邦证券法的历史作为本文主题,最初源于我单纯的补白的目的。作为金融法学

2、的一个分支,证券法律虽然颇为引人注意,研究成果不断涌现,但是相关法律史的研究却几乎为空白。其中原因恐怕在于,在金融业界“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谚语仿佛是为其量身定做的,任何超出投融资时空区间的事件都是在其考虑之外的,作为监管金融行业的金融法律界,难免得要追随前者的行事节奏与关注热点,以期对症下药才显得更有实用价值。这种忽略历史的做法,在我看来对于现今中国法律研究来说还是不太合适的。中国证券业乃至整个金融业都是近20年方移植自国外的产物,(20世纪上半期,中国借鉴欧美经验的金融发展,笔者觉得对今天的影响不大,可以忽略)而中国本土并不存在现代金融业产生时的那种文化背景与制度基础,

3、因此中国需要对金融的内在意识形态和价值内核进行审视、筛选和创造性的建设。在金融法律界,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受制于其它基础要素变革进程,其走出自身的形成尚有很长一段距离。因此,深入了解美国联邦证券法主要制度的形成过程,仍可谓恰当。随着研究的深入,我对美国联邦证券法的看法已不仅仅是中国证券法借鉴的主要目标那么简单,研究的方向也不再是最初设想的制度史梳理了。在对美国联邦证券法形成过程的审视中,我开始从具体的法律制度着手,试图精确描绘一个民主法治社会面临重大变革之时法律界不得不随之做出重大改变的样本。二、本文的研究目的虽然在美国证券法上制定法的地位举足轻重,同时美国又是一个英美法

4、系国家。但是要对美国法律变革的过程进行研究,单纯地解读制定法或者判例法肯定是不够的,稍稍考察一下美国证券法的产生的过程,不难发现其实这是一个普通法为主导的法律制度向以制定法为主导的法律制度转化的过程。因此笔者将研究目标锁定在了这一转化过程的转折点上。换句话说,《1933年证券法》产生的必然性是什么,传统英美法律为什么不足以维护证券发行活动中公平与正义,《1933年证券法》①第16条所说的“本标题所规定的权利和救济应当是除任何以及所有其它存在于普通法或者衡平法的权利或者救济之外的(权利和救济)”究竟是什么意思?出于这种考虑,笔者以《1933年证券法》证券发行强制披露制度为线

5、索,以其文本为框架,对《1933年证券法》产生之前用以解决证券发行法律纠纷的普通法(包括衡平法)以及制定法进行了整理。从中我发现,现代证券行业对英美传统法律理论和实践产生了巨大冲击,这种冲击迫使美国法律不得不进行调整和变革,结果证券发行强制披露制度为核心的《1933年证券法》应运而生。出于这种考虑,笔者以《1933年证券法》证券发行强制披露制度为线索,以其文本为框架,对《1933年证券法》产生之前用以解决证券发行法律纠纷的普通法(包括衡平法)以及制定法进行了整理。从中我发现,现代证券行业对英美传统法律理论和实践产生了巨大冲击,这种冲击迫使美国法律不得不进行调整和变革,结果

6、证券发行强制披露制度为核心的《1933年证券法》应运而生。本文的内容研究范围主要集中于《1933年证券法》的证券发行强制披露制度,并以该法的条文为框架对英美普通法和衡平法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这一框架包括证券发行强制披露制度的披露程序,规定该制度所适用范围的证券概念条款,承担证券发行注册披露义务的特定主体,以及保障该制度得以执行的民事责任规则。在时间范围上,本文是以19世纪末到1934年美国国会制定《证券交易法》为止,但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突破这一时间范围。第一章证券发行强制披露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美国联邦证券法的产生,是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现实出现的新变化密切联系的,这

7、种现实变化体现为证券发行与交易活动的社会化和普遍化。而此时司法上对“买者自负其责”规则的固守,以及公开融资公司所有权人对于公司事务控制力的下降,都是证券发行强制披露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第一节公司融资方法的演变一、公开融资公司的兴盛19世纪下半期,美国出现的一个特有的金融和社会现象就是公司制度由合股公司(JointStockpany,是一种划分可转让股份募集资金的公司,不具有法律人格)为主向公开融资公司(PublicCorporation,是指通过向不特定的法律主体发行证券作为筹集资金主要方式的公司)为主转变,公开融资公司是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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