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认识与评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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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认识与评价论文论文关键词: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行政性控辩审三方辩护权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中国传统的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分析,说明这种四要件理论的行政性太大,行政的宗旨是效率,而不是司法所追求的正义,所以四要件理论需要改进,从而得出犯罪构成即定罪的过程应该是在控辩审三方的共同参与下,在程序性的互动过程中达成的结论,并通过保留被告人的辩护权来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一、引言对于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的认识和评价..,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建议采用二要件论(即去掉客体、主体和主观合并成主观构成要件

2、),也有人建议采用大陆法系的三阶层论,还有人认为还是四要件论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对于以上各家之言,笔者都不作多的评论,只想从当前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四要件论来阐述我国现在采用的四要件对于人权保障、社会保护和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二、我国犯罪构成的要件我国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认为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包括四个方面:(一)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二)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其中主要

3、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三)犯罪主体,指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单位也可以成为部分犯罪主体;(四)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的所抱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过失以及目的。中国刑法学界的学者对犯罪构成的四个一般要件如何进行逻辑排列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体”,笔者认为各有其正确性,本文只是想讨论犯罪构成要件理论,所以它们的逻辑排列

4、顺序不作过多分析。中国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在初创的社会条件下反映了一定的客观规律,并不是一无是处,但是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就有了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它带有很强的国家本位色彩在里面,它是从行政人员,这里指公检法人员的角度来判断什么是犯罪的构成要件的。我们可以从现实和公检法人员处理案件的例子来看,比如发生了一起案子,办案人员会从以下的角度来看待这起案子的行为人是否有罪:1.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即发生了特定的事情,客观方面的要件;2.谁干的,即是否是正常的成年人,犯罪主体;3.为什么要这样干,即犯罪的主观方面;4.

5、危害如何,危害大小,即犯罪的客体。这也是中国一般办案人员的思维,这种四要件说也叫平面耦合式的四要件论,采用了单边主义的立场,即是从政府的立场来判断什么是犯罪,这种观点是借鉴苏联的,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在苏联的指点下建立的,所以中国的很多东西都是继受苏联而来,包括苏联的行政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央集权的。这种因为四要件论而采取的办案思维的确是不利于中国的法治建设的。三、犯罪构成由控辩审共同解决的模式从当今社会的现象来思考,笔者认为,犯罪构成即犯罪认定是司法活动,而不应该是行政活动,而四要件论是一个行政平台,而不

6、是司法平台,在这里没有话语权,不能确保辩护方的辩护权,四要件只有逻辑意义,只有行政性,但是没有司法程序性。司法应该体现的是公平和正义,所以应该由仲裁者,原告,被告三方同时处于同等的地位,即三方处在相当于等边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在这种格局中任何一种力量都不占有绝对压到趋势。然而当今中国这个纽带社会中,行政权利对司法活动的干预和干扰很大,弄的百姓闻官色变,不愿意与官方扯上官司,或与官方的纽带人扯上官司,宁愿吃点亏,这种现象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更可能是妨碍中国的法治建设,而且四要件论和法治没有内在的关

7、系。所以说为了中国的法治建设,笔者认为应该在犯罪构成中留有被告人的发言权和辩护权,犯罪构成应该是控、辩、审三方来共同解决的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的话语模式,犯罪构成首先是一个程序的概念,然后是一个实体的概念。把辩护权设置在犯罪构成中,那么辩护权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呢?笔者认为,应该首先是控方进攻,然后辩方防卫;接着辩方进攻,最后是控方防卫。在这一来一去的回合中,实现辩方的辩护权,也可以体现司法的公正,即犯罪构成可以通俗的解释为:三把钥匙(控、辩、审三方)开一道门(行为人到底有没有罪,是什么罪)。同时犯罪构成也离不开诉

8、讼,诉讼程序与实体概念应该匹配,就像火车和轨道匹配一样,这仍然依赖于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的改革,因为我们国家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一直是重实体而轻程序,这个程序也就是走走过场,所以四要件的犯罪构成,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这种四要素的犯罪构成理论已经出现了它的弊端。当然即使看不到程序也有决定实体的意义,因为刑事诉讼就是要排除一切合理性的怀疑。比如,在大陆法系的国家,这样就体现了实体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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