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特检院关于落实免征部分涉企.doc

市特检院关于落实免征部分涉企.doc

ID:25582948

大小:1.33 M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21

市特检院关于落实免征部分涉企.doc_第1页
市特检院关于落实免征部分涉企.doc_第2页
市特检院关于落实免征部分涉企.doc_第3页
市特检院关于落实免征部分涉企.doc_第4页
市特检院关于落实免征部分涉企.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市特检院关于落实免征部分涉企.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市特检院关于落实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深财资〔2016〕21号),自2016年4月1日起,免征深圳市包括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在内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确保该项工作能如期贯彻落实,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免征对象及实施时间免征对象为广东省内所有企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本次免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二、免征项目(一)电梯、起重机械、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监督检验(安装、改造大修、移装);(二)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督检验(制造、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四)锅炉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压力管道全面检验;(五)上述(一)-(四)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涉及的无损检测;(六)安全阀校验(法定检验项目);(七)锅炉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工业锅炉每年取样2次);(八)误工费。三、其他事项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原相关收费标准和方式计收。其他经营服务性技术服务及检验检测项目按照委托类业务流程开展。特此通知。附件

3、: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2016年4月1日附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