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档案所有权问题探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档案所有权问题探析 摘要通过对档案所有权的概念、特点的界定,指出当前《档案法》对档案所有权类型的界定存在不符合现实的状况,改革思路是将档案类型划分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人三类。 关键词档案所有权档案法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1009-0592(2010)10-051-01 一、档案所有权概念 档案所有权问题探析 摘要通过对档案所有权的概念、特点的界定,指出当前《档案法》对档案所有权类型的界定存在不符合现实的状况,改革思路是将档案类型划分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人三类。 关键词档案所有权档案法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
2、:A:1009-0592(2010)10-051-01 一、档案所有权概念 所有权这一概念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代,指在法律的限制范围内,权利人对于所有物为全面的支配的物权。所有权属于物权之一种,是一种具有全面性、整体性、弹力性、恒久性、排他性的权利。在学界对档案所有权概念、内涵的界定与我们对所有制理论的突破和完善是相伴生的。目前档案所有权的概念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尚没有明确的阐述。由所有权的定义出发,本文认为档案所有权是指法律的限制范围内,档案所有人对自己享有所有权的档案为全面支配的权利。该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档案所有权人,义务主体是所有人以外的不特
3、定人,客体是档案物,法律关系内容是档案所有人对其所拥有的档案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四项权利被称作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具体而言档案占有权能主要表现为所有人对档案为管领的事实。档案使用权能是指依照档案的性质或用途,在不损毁档案本体或变更其性质的前提下对档案加以利用,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权能。档案的收益权能是指所有权人通过管理、利用和处分其所有的档案收取档案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比如将具有相关研究价值的档案陈列展出获取一定收益。档案处分权能是指依法对档案进行处置,从而决定档案命运的权能,如以赠与、转让等方式变更档案所有权。 二、档案所有权特
4、点代写论文 档案(尤其是公共档案),作为一种文化历史资源、一种特殊的精神财富,决定了档案所有权的特点与普通物的所有权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别。其既具有普通所有权的特点,又有其特殊性,体现在如下方面:首先,档案所有权具有全面性,档案所有权人对于档案物,可在法律限制范围内,为全面的概括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是由档案所有权的自物权性所决定的。围绕档案所有权所产生的对档案利用的物权属于他物权,他物权的权利行使受到限制,它只能行使档案所有权中的部分权能。例如,研究人员对古籍档案的使用就是一种他物权,研究人员可以对古籍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享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但其不能对古
5、籍档案进行处分。其次,档案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档案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所有档案物的干涉,并且在同一权利客体上只能有一个档案所有权存在,这是由一物一权原则所决定的。当然档案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特别在我国,为了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某些情况下对于某些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档案进行国家干预有时是存在。第三,档案所有权具有整体性。档案所有权人对于档案物有统一的支配力,而非仅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各种权能的量的总和。这种整体性决定了档案所有权本身不得在内容或时间上任意分割。 三、档案所有权分类的探讨 根据《民法通则》第73至75条的规定,我国的财产所有权
6、分为全民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现行《档案法》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也确认了我国档案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公民个人所有三种。《档案法》第二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这种分类方式完全根据改革初期我国所确立的所有权类型进行的划分,然而时至今日这种划分方式的弊端已明显暴露,最典型的就是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不稳定性,由此导致集体享有所有权的档案极不稳定。针对原有分法的诟病许多人建议将档案所有权形式归纳为国家所有档案和非国家所有档案两种较为合理。 本文认为此类分法中非国家所有档案包含类型太广,对其中涉及的组织体所有档案与个人所有档案的区分没有体现出来,因此
7、本文建议应根据当前民法理论对民事主体的类型划分,将档案所有权类型划分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人档案。其中法人档案主要针对那些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外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组织体档案,包括国家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档案,法人基于主体自身与主体组成人员主体身份严格的界分,使法人严格区分于法人成员,决定法人档案在管理上更为严格、规范,与组织体成员无涉。非法人组织包括合伙组织、私营企业等对外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这类组织体的主体身份与其组成人员的主体身份未能完全剥离,主体身份不稳定,容易因成员的变更而导致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比如合
8、伙企业很容易因经营不善、成员人数减少等原因而导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