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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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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证通知行权利义务透视论文.freelendmentsa.Acreditandanyamendmentmaybeadvisedtoabeneficiarythroughanadvisingbank.Anadvisingbankthatisnotaconfirmingbankadvisesthecreditandanyamendmentendmentsb.Byadvisingthecreditoramendment,theadvisingbanksignifiesthatithassatisfieditselfastotheapparentauthenticityofthecred
2、itoramendmentandthattheadviceaccuratelyreflectsthetermsandconditionsofthecreditoramendmentreceived.该条意指:通过通知信用证或修改,通知行即表明其认为信用证或修改的表面真实性得到满足,且通知准确地反映了所收到的信用证或修改的条款及条件。通知行尽管只是开证行的代理人,代行通知的义务,但是通知行对受益人仍然是承担相应义务的。该义务表现为,通知行所通知的信用证或其修改应当是真实的,而且表面上是完整的。在现实的信用证交易中信用证的开出系开证行和通知行之间通过交换密押的方式来核实信用证的真伪,通
3、过Sayutilizetheservicesofanotherbank(“secondadvisingbank”)toadvisethecreditandanyamendmenttothebeneficiary.Byadvisingthecreditoramendment,thesecondadvisingbanksignifiesthatithassatisfieditselfastotheapparentauthenticityoftheadviceithasreceivedandthattheadviceaccuratelyreflectsthetermsandconditi
4、onsofthecreditoramendmentreceived.该条意指:c.通知行可以利用另一家银行的服务(“第二通知行”)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及其修改。通过通知信用证或修改,第二通知行即表明其认为所收到的通知的表面真实性得到满足,且通知准确地反映了所收到的信用证或修改的条款及条件。UCP600在此条当中增加了第二通知行这一当事方,第二通知行的角色和第一通知行的角色是类似的。只不过第二通知行和第一通知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第二通知行从第一通知行处获取信用证并向受益人做出通知,则第二通知行也得保证其和第一通知行之间的意思是真实的信用证转通知表示,若第二通知行不能保证该信用证的准确
5、性,不能保证信用证的完整性而通知了信用证,则第二通知行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四、信用证开证行必须保证使用同样的路径发出信用证和随后的修改d.Abankutilizingtheservicesofanadvisingbankorsecondadvisingbanktoadviseacreditmustusethesamebanktoadviseanyamendmentthereto.如一家银行利用另一家通知行或第二通知行的服务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它也必须利用同一家银行的服务通知修改书。UCP600强制性地要求信用证通知行一旦被选择,则信用证的修改等通知同样要经过此路径做出,不允许信
6、用证开证行变更通知行,或者通知行变更第二通知行。值得说明的是,UCP600在此条当中,并未规定未能按照此项要求行事的银行须承担何法律后果,或对信用证的效力产生何影响。试想如一信用证修改未能按照原始途径发出,则受益人是按照后续的修改行事,还是仍按照原信用证行事,如果产生这样的纠纷,该如何判定当事方的责任?五、通知行义务并不是强加的义务,通知行可以不通知信用证,但应当及时告知开证行UCP600第九条e.Ifabankisrequestedtoadviseacreditoramendmentbutelectsnottodoso,itmustsoinform,endmentoradvice
7、hasbeenreceived.e.如果一家银行被要求通知信用证或修改但决定不予通知,它必须不延误通知向其发送信用证、修改或通知的银行。同保兑行承担保兑义务一样,尽管开证行将信用证发往了通知行,但这并不代表通知行必然确定地承担通知责任。开证行的要约如果没有得到通知行的同意,通知行仍然不需要承担通知行的义务。但是和普通民法里的要约承诺不同的是,UCP600规定如果通知行不同意开证行的指示,通知行应当负有立即通知开证行的义务。而在民法当中,一般均不承认默示承诺,被要约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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