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保护信访举报人与构建和谐社会

浅论保护信访举报人与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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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论保护信访举报人与构建和谐社会文章标题:浅论保护信访举报人与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的社会。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时有发生信访举报人因举报违法违纪行为遭受打击报复的现象。公民信访举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人为地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复访、越级访、多头举报等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增添了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因此,保障公民行使反映权、建议权、投诉权,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的基础性工程。笔者结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学习和从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管理工作多年的实践,对我国保护公民举报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信访举报人

2、与和谐社会的关系角度谈几点认识。一、对信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情形和原因的分析(一)当前信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主要情形目前,信访举报虽已成为我国纪检监察等机关查办案件线索的重要。可是,信访举报人权益得不到保障,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却屡屡发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对举报人进行人身伤害。一些犯有重罪、涉案金额巨大,一旦被查实将被处以重刑的被举报人,通常总是利用权力或金钱指使他人殴打、伤害,甚至残害、杀害举报人。有的还会伤害举报人的亲友。二是对举报人进行诬告陷害。有的被举报人冒用他人姓名或匿名,向有关机关反映子虚乌有的事情,企图混淆是非,转移视线,分

3、散调查机关的力量,隐盖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有的栽赃陷害举报人,滥用司法权,使举报人含冤入狱。三是对举报人进行辱骂诽谤或排挤孤立。当举报人对所属单位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时,或对举报人随意辱骂、诽谤,或唆使众人对举报人进行感情孤立和歧视;对实名举报者或假想举报人进行刁难、压制,影响举报人正常的年终考核、职务和工资晋升等。(二)信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主要情形产生的原因当前,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时有发生,且有愈演愈烈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制度不完善。这是信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主要原因。虽然我国在保护举报人方面已有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如

4、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第十条做出禁止打击报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也有类似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上述规定和法律条文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一是没有明确界定“打击报复行为”的含义。二是对被打击报复的对象规定范围过窄。除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及

5、其亲属或假想检举、控告人”外,其他法律法规都只是把被打击报复的对象局限于举报人本人,因而存在着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的盲点。三是法律法规条款都只表明党和政府严禁、严惩打击报复行为的立场和态度,而没有相应的可操作性和强制性的细则。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第四十条的第六款规定“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检举、控告、申诉人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但没有规定检举、控告、举报人都有什么样的合法权利等等;现行《刑法》第二百五十四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权利,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

6、害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的上述规定存在着过于原则、可操作性较差、适用范围较窄等诸多立法缺憾,造成对打击报复行为难以认定、难以进行惩处,信访举报人合法权利难以得到保护。第二,对打击报复行为查处不力。这是信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重要原因。具体体现在:一是有关部门只重视对信访举报人受到严重的人身伤害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而对信访举报人受压制、刁难等行为缺乏有效查处。二是因被举报人大多数是有权有势的在职领导干部,并且往往和黑恶势力有勾结,相关职能部门对打击报复行为进行查处时,要么无法可依,要么受到当权腐败官

7、员的干扰,要么因为调查难度大而无法进一步查实,总之,难于实现对信访举报人合法权利的保护。三是受理机关由于注重对举报线索的利用,导致在利用举报线索查处案件和保护信访举报人合法权利这两个问题上出现了错位和缺位,对于重要案件都争着调查,对于打击报复行为案件都不愿受理,没有履行保护好信访举报人的职责。第三,越级信访和多头举报。这是信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诱因。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是依据“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原则处理信访件的,由于信访举报人对此不了解,或者怕举报的问题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往往越级信访或多头举报。这样从12全文查看客观上就增大了信访件办

8、理过程中发生泄露可能性,从而增加了信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危险性。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维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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