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190059
大小:734.76 KB
页数:67页
时间:2018-11-18
《二十三、贵州省林业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毕节市林业局权责清单目录(2018年版)序号权力类型事项编码权力名称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承办机构追责对象范围备注1行政许可52050200LY-XK-0001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第十七条第一款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2010年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 临时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5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 (二)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以外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市、州、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毕节市林政资源管理站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2行政许可52050200LY-XK-0003权限内国有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的审批《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2010年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十八条国有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应当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并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按照管理权
4、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流转。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5、毕节市城市绿化管理办公室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67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行政许可52050200LY-XK-0004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第十八条第二款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46号)附件2第24项。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
6、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毕节市林政资源管理站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承接省下放2行政处罚520502
7、00LY-CF-0001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主席令第18号)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修改)第三十八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