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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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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入世贸组织不是中国当务之急中国以现有条件加入世贸组织,利多还是弊多?作者深入分析后,认为中国可得到的收益还很难确定,而代价却是确切无疑的。因此,中国应积极通过双边谈判改善条件,而无需急于加入。 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讨论必须回答两个问题。第一,中国原则上究竟应否加入世贸?第二,加入世贸是不是中国的当务之急? 本文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则是否定的。基本论据在于,中国目前加入世贸的收益是不确定的,而代价却是确切无疑的。 从原则上说,加入世贸对中国究竟有何好处?1997年4月,当时的世贸总干事(
2、前意大利贸易部长)鲁嘉罗访问中国时讲了三点: 一、中国将从世贸的130个成员国已经达成的关税减让等协议中获益,因为世贸成员国之间实行无歧视的最惠国待遇; 二、中国将可利用世贸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 三、只有作为世贸的成员,中国才能参与21世纪国际经济规则的制订。 这三点好处抽象来说都对。但具体到目前国际国内状况,则三点好处均颇不确定。 首先,由于美国的法律体系的独特性,即使加入世贸后,中国极可能仍然不能取得盼望已久的永久性最惠国待遇。为什么呢? 美国是一个极为重视自身主权的国家,其国际条约不自动具有国内法律效用。1
3、994年6月14日,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举行“世贸与美国主权”的听证会,请最早于1990年提出建立世贸构想的密执根大学法学院教授杰克逊(JohnH.Jackson)作证。美国国会于同年通过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该法案第102条(a)明确规定,当世贸协议与美国国内法发生冲突时,“以国内法为准”。 按照世贸章程,中国加入世贸后,美国理应给予中国永久性最惠国待遇,但这却和美国一项国内法相冲突。该法即沿用至今的“1974年贸易法”中的杰逊—凡尼修正案(“Jackson-Vanik”section402)。根据该修正案,美国总统
4、必须不给予共产党国家(或非市场经济国家)最惠国待遇,除非该共产党国家允许自由移民;或者,如果总统认为仍有必要给予该共产党国家最惠国待遇,则必须每年申请国会的特殊批准。 这是针对当时苏联限制犹太人移民而制订的,但时过境迁后竟依然适用,成为一年一度的美国国会审查中国最惠国待遇资格的法律依据。显然,在“以国内法为准”的美国,中国加入世贸后仍不能获得永久性最惠国待遇,除非美国国会修改“1974年贸易法”中的杰逊-凡尼修正案,但这在目前《考克斯报告》沸沸扬扬的气氛下是很难做到的。 事实上,许多美国法律专家早已预测,一旦中国加入世贸
5、,美国为了保持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和杰逊—凡尼修正案之间的一致性,不得不援引世贸中的“互不适用”条款,不给予中国永久性最惠国待遇。 在朱镕基总理访美期间,美国贸易代表署于1999年4月8日单方面公布的美国的“要价”《市场开放和规则承诺》中,特别强调中国加入世贸后,美国仍将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就是为继续不给予中国永久性最惠国待遇埋下伏笔。多边争端解决机制有改进 可见,世贸总干事所说的加入世贸对中国的头一条好处,其实是很不确定的,至少在获得美国的永久性最惠国待遇问题上是如此。 那么,世贸总干事所说的第二条好处如何
6、呢?当然,世贸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确比其前身“关贸总协定”时改进了许多,特别是取消了“关贸总协定”中接收专家小组报告的一致同意原则。1994年8月1日《纽约时报》报道了美国“反对世贸联盟”(Anti-onization)。 美国曾因柯达胶卷在日本市场上不畅销而向世贸起诉,要求日本将国内销售系统改变得与美国一样。最先提出建立世贸构想的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教授杰克逊对美国的要求很不已为然。他认为,世贸的宗旨不应是要求各成员国内部体制和政策完全一样,更不应要求其他成员国都向某一成员国的体制收敛;世贸的规则应相当于联接不同电脑的“界面
7、”(interface),它使不同的电脑能协同工作,但并不要求每台电脑的软硬件都必须一样。恰恰相反:越是高明的“界面”,越能使更多的不同软硬件的电脑协同工作。 正是从这个角度,他极为重视1997年江泽民主席访美接受采访时对“中国是否是市场经济”这一问题的回答。江泽民当时说,市场经济有许多种类,例如德国有“社会市场经济”。在杰克逊教授看来,江泽民的回答与他关于世贸规则的“界面”哲学是一致的。中国学者应积极参与关于世贸各成员国内部体制和政策之间的“协同一致”问题的国际讨论,抵制单方面将某成员国的体制与政策强加于人的倾向,这样才
8、能逐步真正地参与21世纪国际经济游戏规则的制订。 显然,对中国而言,参与制订新的国际经济规则是一个既需实力,更需智力的巨大工程,不是加入世贸本身就能实现的。因此,世贸总干事所说的加入世贸的第三条好处,也不是立竿见影就可获得的。如仅仅知道“与国际惯例接轨”,则参与制订新的国际经济规则就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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