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审计准则005-审计证据

独立审计准则005-审计证据

ID:25150958

大小:55.68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1-18

独立审计准则005-审计证据_第1页
独立审计准则005-审计证据_第2页
独立审计准则005-审计证据_第3页
独立审计准则005-审计证据_第4页
资源描述:

《独立审计准则005-审计证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取的证据。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使得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意见。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指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即审计证据应当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并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办理。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五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

2、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专业判断,确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第六条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当审计证据的相关与可靠程度较高时,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少;反之,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多。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应当考虑下列主要因素:(一)审计风险;(二)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三)注册会计师及其业务助理人员的审计经验;(四)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 (五)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第八条注册会计师一般应采用抽样方法获取审计证据。无论是进行符合性测试还是进行实质性测试,都应考虑样本的代表性。第九条

3、通过符合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主要事项:(一)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在所审计期间是否一贯得到遵循。第十条通过实质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主要事项:(一)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日是否存在;(二)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日是否归属被审计单位;(三)经济业务的发生是否与被审计单位有关;(四)是否有未入账的资产、负债或其他交易事项;(五)资产、负债的计价是否恰当;(六)收入与费用是否归属当期,并相互配比;(七)会计记录是否正确;(八)会计报表项目的分类反映是否适当,并前后一致。

4、第十一条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通常可参照下述标准来判断:(一)书面证据比口头证据可靠;(二)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三)注册会计师自行获得的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可靠;(四)内部控制较好时的内部证据比内部控制较差时的内部证据可靠;(五)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但对于重要审计项目,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审计证据的难易程度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所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形成相应的审计结论。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将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在审计工

5、作底稿中予以清晰、完整地记录。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尚有疑虑的重要事项,应进一步获取审计证据,以证实或消除疑虑s如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仍不能获取所需审计证据,或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三章取证方法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获取审计证据:(一)检查;(二)监盘;(三)观察;(四)查询及函证;(五)计算;(六)分析性复核。第十七条检查是注册会计师对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与复核。第十八条监盘是注册会计师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注册

6、会计师监盘实物资产时,应对其质量及所有权予以关注。第十九条观察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实地察看。第二十条查询是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人员进行的书面或口头询问。第二十一条函证是注册会计师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注册会计师如果不能通过函证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第二十二条计算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所进行的验算或另行计算。第二十三条分析性复核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

7、相关信息的差异。对于异常变动项目,注册会计师应重新考虑其所采用的审计程序是否恰当。必要时,应当追加适当的审计程序。第二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同时采用上述方法。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准则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