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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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广州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04〕76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09〕5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

2、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穗字〔2010〕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资金),是由市财政在市本级预算中安排,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再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增强业务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资金。-18-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各类企业。第四条担保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第五条市财政局负责担保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经贸委负责确定担保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会同市财政局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支持方式及额度第六条担保资金采取以下几种支持方式:(一)风险准备金补助,鼓励担保机构、小贷公司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融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小贷

4、公司开展的中小企业担保融资业务,根据每年担保融资额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二)担保费补助,通过担保机构担保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企业,根据每年实际融资额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担保费补助。-18-(三)首次融资补助,首次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企业,根据实际贷款金额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补助;首次发行信托、票据、债券、股票等中长期融资产品的中小企业,根据产生的中介费用分阶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四)鼓励各区、县级市政府出资设立担保机构或担保业务专项资金,为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对新设

5、立的担保机构(或担保业务专项资金)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每户补助300万元;对原有担保机构(或担保业务专项资金)增资3000万元以上的,每户补助100万元。上述资金作为其国有出资人的资本金投入。(五)设立再担保风险补偿金,对再担保业务代偿损失进行补偿,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六)其他。用于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小贷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其他支持方式及项目评审、审核、专项检查及专项调研等工作所需经费。第七条市财政局、市经贸委每年根据预算安排和项目申报情况,确定当年各支

6、持方式的资金分配金额和具体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小贷公司可以同时享受以上不限于一项支持方式的资助。第三章申请条件及要件第八条申请担保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8-(一)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获得监管部门行业准入资格。(二)经营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申报期限内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

7、以下(含1500万元,下同)担保业务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额在3亿元以上。(四)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五)平均年实际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六)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准备金。(七)在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按时向市经贸委、市财政局报送业务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积极配合监督检查。第九条申请担保资金的再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依据国家有关法

8、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18-(二)以担保机构为主要服务对象,经营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三)再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申报期限内新增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额占新增再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新增单笔再担保金额1500万元以下的再担保业务额占新增再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新增单笔再担保金额1500万元以下的再担保业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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