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何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资料]何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ID:24858535

大小:72.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1-16

[法律资料]何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第1页
[法律资料]何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第2页
[法律资料]何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第3页
[法律资料]何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第4页
资源描述:

《[法律资料]何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何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其中的无固定期限并非指永远没有期限,而是指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工龄内和企业存续期间无限地存续,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订立起至法定离退休年龄时止有效期间,当然,在遇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是可以而且应当提前终止。用人单位和无论初次就业,还是由固定转制的劳动者,只要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都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合同生效的日期,而不明确合同终止的日期,只要不出现法定解约事由,劳动关系就一直存续下去。 

2、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续订情形。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当劳动者提出续订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法定情形,即在以下情形出现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要求,用人单位就应当满足,而无拒绝的权利;或者,在出现以下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并获得劳动者同意的,也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此项是属于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我国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

3、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以十年”,满足此条件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依据1996年9月16日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

4、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因此在计算'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时,不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本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可以防止一些用人单位只使用劳动者的黄金工作年龄,在用完后即行辞退劳动者的这种不合理用工行为的发生,以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性。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根据我国1996年10月31日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有“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

5、与其订立。在满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条件时可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理解为是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对老职工的照顾。根据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4日发布的《关于制止和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

6、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即是依据以上标准对不同的劳动者分别计算,此处考虑到中老年劳动者的再就业问题,是对他们应有权利维护。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违法或违约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劳动者不具有此条规定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又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的工作技术有一定程度的肯定,双方通过多次合作,已经建立了一种信赖关

7、系,合同的续订也是这种信赖关系延续的表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亦规定了在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和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再续订原合同。  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角度,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争议的解决。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