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地股份合作制的认识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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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农地股份合作制的认识和政策建议刘守英等:近年来,各地在农村基本制度上的创新性做法不断涌现。其中,成都市的城乡统筹试验中,在完善农业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探索方面,有些制度安排已经涉及农村基本制度的根本。尤其是该市的崇州市尝试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农村基本制度的突破最为明显。成都市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试验从2010年开始,日前在全市许多县市都有分布,以崇州市推进力度最大,数量最多。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在一个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范围内,若干农户按照入社自愿、退

2、社自由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不愿意种田或不想种田的农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折股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土地股份合作社安排入社土地的经营与分配以及指派经理人管护的一种制度安排。   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原来的农户在管理与经营方式上存在重大差异。    一是合作社的基本决策单位是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入社股东按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种植决策、职业经理人的选聘与合约议定、合作社生产资料的采购与产品销售的价格确定、以及合作社的收益分配。监事会对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进行监督,按生产进度定期向社员公示财务收支情况。    二是农户入社后,不再对土地种植、经营管理有决定权。农户入社后,只是对合作社理事会的产生与人员选择有投票权,享有合作社利润分红权,可以不再参加合作社的劳动,也可以以雇工方式参加劳动、并领取工资。    三是选聘农业职业经理人从事土地经营管理。土地股份合作社一般由理事会出面聘请农业技术人员、种植能手等为生产经理,合作社土地规模小的,生产经理会负责3~4个合作社的土地。合作社与职业经理人的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产量指标、生产费用、奖赔额度。     四

4、是职业经理人的农业经营活动。在明确职业经理人后,合作社的土地主要交由其经营管理。职业经理人为土地股份合作社提供农业服务,负责全程代耕代管,负责合作社的采购、生产、管理、经营全过程。化肥、农药,专门有农机超市对接。由职业经理人负责联系,价格由监事会开会定好。    五是建立以“农业服务超市”为载体的专业化服务体系。职业经理人之所以能替代原来一家一户从事全社农户的土地经营管理,关键是“农业服务超市”提供了全程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包括为合作社提供犁田、耕田、插秧、施肥、收割、运输、晾晒、加工包装、

5、储存等全程机械化服务;根据合同业主的需要,及时为其提供优质环保低价的农药、种子和肥料;对合作社的产品建立收购和供销定单式服务;以及为业主提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生产管理、稻麦代育代管等服务。在农村结构变革和农业发生重大转型的背景下,成都的农地股份合作社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这一经营形式是否具有生命力,是否能为更广大的农民所接受,需要更长的时间和实践来检验,同时也有一些重大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农户入社自主和退社自由问题,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风险,三是土地股份分红的原则问题,四是农地经营主体问题。要让

6、土地股份合作社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笔者有如下建议。     第一,明确农地股份合作制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种制度安排。    从成都的试验来看,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节约成本、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增加产量、以及实现农户土地分红与经理人收益增加双赢。在目前阶段,农地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可选的制度安排和经营形式存在,有其合理性。建议在有关制度、法律和政策修改与完善中,承认农地股份合作制是现阶段农地经营的一种形式。    第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

7、营权制度,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另一方面,要防止和纠正借土地规模和土地流转,侵犯农户土地承包权的行为。    1.完善政策和相关法律,促进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完善农户土地承包权权能,明确土地承包权为田底权,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处置权和抵押权。明确土地经营权是土地承包权中派生的土地权利,设置土地经营权为田面权。土地经营权农户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享有一定比例的土地投资回报权和依土地收益和土地上的投资作为抵押物获得信贷的权利。对土地承包权和

8、经营权实行依法同等保护。    2.保障土地承包权权益。土地承包权流转必须遵循自愿、依法、有偿原则。地租归原土地承包权农户。土地承包权人享有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权。    3.发挥集体组织服务功能作用,实行农地重划,促进土地规模流转。    第三,制定农业经营者资格认定和培养制度。    农业经营者资格认定制度,是保障农地农用和粮食生产的基本制度;农业经营者培养制度,是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1.借鉴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在国家政策和法律中设置农业经营者资格认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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