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4189545
大小:51.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1-13
《地方法院财政“独立运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地方法院财政“独立运动”
2、第1内容加载中... 彻底调查以河南为例,截至2002年底,河南省法院系统有101个基层法院存在拖欠工资现象,涉及法院工作人员10702名,全省累计拖欠工资9557万元,拖欠医药费1858万元,拖欠办案差旅费1469万元,拖欠基础设施建设款..2亿多元。2003年3月11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大会如期举行。9时01分,大会主持人宣布:“下面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工作报告。”主持人把肖扬的“大法官”头衔省略了。这一细节显然没有引起会场内绝大多数
3、代表的在意。但一位参加会议的法律界人士说:“仅从这一个小小的称谓上我们就能够知道,中国实现法治的道路还很漫长。”这位人士认为,在一个法治国家,“法官”是一个非常神圣的称谓。可是在我们国家,“院长”的称谓显然要比“法官”有吸引力。与会的代表将审议肖扬的报告。珍藏三年的发言稿“各地法院的工作报告在人大通过时,得票率都不是很高。”3月9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三级人大代表冯有为告诉本报记者。冯有为因两年前的“沈阳中院事件”而名声大振。2001年2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在沈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未获通过。
4、冯有为在会上对法院的工作提出了质疑,并在审议法院报告时投了反对票。“沈阳中院工作报告通不过有偶然因素,但结果我早有预料。”冯有为交给记者一份他珍藏三年的文稿。“沈阳中院事件”前一年,即2000年2月,冯在沈阳市人大会上发言,痛陈沈阳市法院工作中的种种不足。在这份题为《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确保两级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发言中,冯有为指出,法院在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案件裁判不公问题严重;一些案件明显程序违法,两审变一审时有发生;错案改判阻力大,错案追究无法落实;办案效率不高,久拖不决;裁判文书质量不高
5、,论理性不强,难以让人信服;少数人存在‘生、冷、硬、横、顶、烦’作风;接受监督意识差,特权思想严重;个别法官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等8大主要问题。同时,冯有为从“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和“强化外部监督机制”两方面各提出9条建议和8点意见。冯有为的这篇发言,其发言的前半部分(法院存在的8大问题)被整理成《代表之声》呈送了辽宁省有关领导,但没能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如果沈阳中院能因此积极整改,也许就不会导致第二年人大会上那令人难堪的一幕。”冯有为告诉记者。不过,从2001年以后的这两年来,冯有为对法院的工作报告都是投赞成票
6、,因为他认为,两年来,沈阳法院确实下大力气作了整改。“我觉得现在正确的作法是从更高层次上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对于法院我们应该多给予支持:支持法院的制度建设,支持法院对法官的培训,支持法院行使独立的审判权。”冯有为说,“应该承认,这几年法院在自己能做的地方确实有了很大改进,但法院工作报告的表决通过率总是最低的,这就不仅仅是法院自己的问题了。”冯有为举了几个例子:法院的经费是来自地方财政,就不可能不受制于地方;在队伍建设上,这几年注意了把严进口,但出口不畅,问题还是很多,可人事改革又不是法院自己能说了算的;更为严重的
7、是,一些地方甚至把法院作为了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所有这些,只能通过体制改革去解决。”冯说。山西高院的10项建议与冯有为意见相同的还有一些地方法院。山西高院在去年底特意组织了专题调研组,深入11个中院、39个基层法院和部分人民法庭,历时1个月,召开座谈会50余次,对当前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10项建议(详见附表)。这些建议包括将法院的改革纳入中央的整体改革规划中;打破省市界限,实行法官异地交流;改变法院设置体系;减少法院行政化色彩等。在这些建议中,法院的财政独立尤其引人注
8、目。山西高院研究室李晓轩介绍,山西很多基层法院财政都比较困难,例如吕梁地区一个县法院,由于财政经费紧张,长期拖欠通讯费,最后被停了,至今无法实现对外通讯联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刘素华举了一个典型的例子:青海省很多法院都发不出工资,案源很少,而吃财政饭的人太多。海北地区一个基层法院不得已实行法官轮流上岗,有一个法官是刘当年的学生,竟然跑到西宁市卖报纸为生,有一天碰巧遇到刘素华,非要送刘一份报纸看,刘十分心酸。刘素华认为,如果法官连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司法公正从何谈起?而且现在是地区差异巨大:落后地区一个法官真的可
9、能是为“三斗米折腰”,而在发达地区,北京某法院一个刑庭庭长号称吃遍了北京所有高档酒店。河南省高院院长李道民强调,法院经费应该单独预算管理,财政独立是司法独立的保障。据李道民介绍,我国实行的是“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法院经费多年来一直是地方财政预算供应,但不少地方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