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951129
大小:54.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11
《大鼠海马神经元中μ阿片受体、cck受体的表达及慢性吗啡作用对其表达的影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大鼠海马神经元中μ阿片受体、CCK受体的表达及慢性吗啡作用对其表达的影响【摘要】目的:研究MOR1,CCKAR,CCKBR在海马神经元的分布和吗啡对其受体的影响.方法:用激光共聚焦扫描技术,以神经元特异性标记抗体NF200对原代海马神经元进行鉴定,采用特异性的MOR1,CCKAR,CCKBR的抗体观察观察它们在海马神经元上的表达.选用雄性OR1,CCKAR及CCKBR;给予吗啡后2~4d,MOR1在海马神经元上的表达较对照增高(P<0.05),5d时,MOR1的表达显
2、著下降(P<0.01);随吗啡作用时间延长,CCKAR和CCKBR在海马神经元的表达呈上调趋势,且CCKBR的表达高于CCKAR(P<0.01).结论:海马神经元上同时存在MOR1,CCKAR和CCKBR,吗啡作用时间越长,MOR1表达越弱,而CCKAR和CCKBR表达越强.【关键词】阿片受体;CCKA受体;CCKB受体;吗啡依赖;原代海马神经元;激光共聚焦;流式细胞术 0引言 研究表明μ受体(MOR1)是吗啡等阿片类物质的主要作用位点,镇痛活性最强,成瘾
3、性也最强[1-2].另有实验研究表明:在中枢神经系统中广泛分布着一种典型的脑肠肽-胆囊收缩素(cholecystokininoctapeptide,CCK),它是脑内含量最高的一种神经肽[3],其通过CCK受体发挥生理作用.实验已证实:CCK受体拮抗剂不但能针对戒断症状进行对症治疗,而且有一定程度的防止复吸作用[4],但具体机制尚未完全阐明.本研究采用不同的实验技术,重点阐明MOR1,CCKAR及CCKBR是否存在于海马神经元上以及吗啡在不同的时间点对3种受体的影响,为进一步研究CCK受体拮
4、抗剂对吗啡依赖大鼠戒断症状的影响及其机制的研究奠定必要的基础. 1材料和方法 1.1材料 健康雄性OR),沈阳第一制药厂生产,批号:辽宁药准字(1996)第002747号.DMEM培养基、NeurobasalMedium,B27(美国Gibco公司);山羊抗CCKA,山羊抗CCKB抗体,兔抗MOR1多克隆抗体,FITCdonkeyantimouseIgG,BiotindonkeyantirabbitIgG(美国SantaCruz公司);TRITCrabbitantigoa
5、tIgG,FITCrabbitantigoatIgG,FITCgoatantirabbitIgG(北京中山生物公司);CY5antirabbitIgG(Camical公司);小鼠抗NF200单克隆抗体(NEOMARKERS公司);兔抗胶质纤维酸性蛋白(GFAP)多克隆抗体(北京中杉金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激光共聚焦显微镜(德国LEica);EpicsXL流式细胞仪(美国BeckmanCoulter). 1.2方法 1.2.1原代大鼠海马神经元培养 取出生1d的大鼠在无菌条件下
6、分离海马组织,制备细胞悬液,用含B27Supplement的NBM进行原代海马神经元培养. 1.2.2神经元鉴定 取培养6d的大鼠海马神经元,用免疫荧光标记技术进行鉴定,一抗分别为GFAP多克隆抗体和NF200单隆抗体,二抗分别为BiotindonkeyantirabbitIgG+CY5antidonkeyIgG和FITCdonkeyantimouseIgG,标记后选择不同视野细胞进行激光共聚焦扫描40x(激发波长488nm,发射波长530nm). 1.2.3MOR1,CC
7、KAR,CCKBR在海马神经元的表达 将原代海马神经元随机分为NF200/MOR1,NF200/CCKAR,NF200/CCKBR3组,特异性抗体同上,用免疫荧光标记和激光共聚焦扫描技术检测受体的表达. 1.2.4MOR1,CCKAR,CCKBR在吗啡处理大鼠海马神经元的表达 1.2.4.1给药与分组 60只健康雄性1~M9组(分别给予MOR1~9d),大鼠参照 2.2MOR1,CCKAR及CCKBR在海马神经元的表达 在海马神经元膜,轴突和树突上均有发蓝色荧光的
8、MOR1阳性表达产物(图2A,D);绿色荧光标记物与红色荧光标记物重叠之后呈橙黄色荧光,CCKA,CCKB受体呈橙黄色标记,在海马神经元膜表面广泛分布(图2B,C,E,F). 2.3吗啡对大鼠海马神经元MOR1,CCKAR,CCKBR表达的影响 采用流式细胞技术检测给予吗啡后MOR1,CCKAR,CCKBR在海马神经元上的表达.给予吗啡2d时MOR1上调(P<0.05),5d时MOR1开始出现下调,蛋白表达量显著下降(P<0.01),并呈时间依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