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

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

ID:23832329

大小:85.50 KB

页数:34页

时间:2018-11-10

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  _第1页
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  _第2页
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  _第3页
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  _第4页
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  _第5页
资源描述:

《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一、诉讼模式:民事证据立法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  在我国民事证据立法中经常提及的一个重大的理论性问题,便是民事证据立法和民事诉讼制度的关系问题。人们认为,民事证据立法离不开它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协调。这种协调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形式上的协调,二是内容上的协调。  从形式上看,该问题集中表现在民事证据制度是应当置于民事诉讼法中,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统一地加以规定,还是将它从民事诉讼法的大一统结构中分离出来,形成单独的民事证据法律规范。这是一个立法体例的选择问题。  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一、诉讼模式:民事证据立法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

2、  在我国民事证据立法中经常提及的一个重大的理论性问题,便是民事证据立法和民事诉讼制度的关系问题。人们认为,民事证据立法离不开它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协调。这种协调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形式上的协调,二是内容上的协调。  从形式上看,该问题集中表现在民事证据制度是应当置于民事诉讼法中,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统一地加以规定,还是将它从民事诉讼法的大一统结构中分离出来,形成单独的民事证据法律规范。这是一个立法体例的选择问题。  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一、诉讼模式:民事证据立法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  在我国民事证据立法中经常提及的一个重大的理论性问题,便是民事证据立法和民

3、事诉讼制度的关系问题。人们认为,民事证据立法离不开它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协调。这种协调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形式上的协调,二是内容上的协调。  从形式上看,该问题集中表现在民事证据制度是应当置于民事诉讼法中,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统一地加以规定,还是将它从民事诉讼法的大一统结构中分离出来,形成单独的民事证据法律规范。这是一个立法体例的选择问题。  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一、诉讼模式:民事证据立法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  在我国民事证据立法中经常提及的一个重大的理论性问题,便是民事证据立法和民事诉讼制度的关系问题。人们认为,民事证据立法离不开它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协调。这

4、种协调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形式上的协调,二是内容上的协调。  从形式上看,该问题集中表现在民事证据制度是应当置于民事诉讼法中,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统一地加以规定,还是将它从民事诉讼法的大一统结构中分离出来,形成单独的民事证据法律规范。这是一个立法体例的选择问题。  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一、诉讼模式:民事证据立法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  在我国民事证据立法中经常提及的一个重大的理论性问题,便是民事证据立法和民事诉讼制度的关系问题。人们认为,民事证据立法离不开它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协调。这种协调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形式上的协调,二是内容上的协调。  从形式上看

5、,该问题集中表现在民事证据制度是应当置于民事诉讼法中,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统一地加以规定,还是将它从民事诉讼法的大一统结构中分离出来,形成单独的民事证据法律规范。这是一个立法体例的选择问题。  从内容上看,该问题集中表现在民事证据立法在哪些关键环节上受到民事诉讼制度的深刻影响。从原理上说,民事证据立法在内容上应当与民事诉讼制度保持一致,互不冲突,互相说明和呼应。因为,证据制度本来就是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体系中的一个极重要的组成部分,证据制度的内容如何,规定着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性质和特征。反过来,有什么样的民事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宽泛地说,这二者之间的关联应当作

6、如是解说。但是,如果进一步更深入地问,在民事证据立法和民事诉讼制度之间,究竟何者处在矛盾的主要方面?问题的答案恐怕应当是民事诉讼制度决定民事证据制度的性质和内容,民事诉讼制度在逻辑上处在更优先的层次。民事证据制度只是在民事诉讼制度既定的前提下,才出于配合的目的而展开其内容的。但是,民事证据制度的变化也会引起诉讼制度的变化,前者对后者起能动的推动作用。这一点,从我国目前审判方式改革来看,是非常明显的。审判方式改革主要集中在证据制度的改革上,而正是证据制度的改革拉动了诉讼制度的改革。试举一例说明之。比如说,审判方式改革首先是从落实或恢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而作为启端的,强化了当事人的举

7、证责任之后,相应地引起了两点程序上的变化:一点是法院查证程序的作用下降,至少是其作用没有以前那样突出了,法院的审判权重心发生了转移;另一点是强调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院当庭认证。这两点程序上的变化,都是由于举证责任制度的全面落实而引起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证据制度与程序制度是分不开的。只是相对而言,程序制度的变革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正是这一规律的作用带动了证据制度的变革。  程序制度对证据制度的影响表现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次:从宏观上看,程序制度所型构的程序模式直接规划和制约了证据制度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