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724435
大小:56.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10
《河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河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办法
2、第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激励广大知识分子为“科教兴冀”作贡献,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从我省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 第三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评审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按照人事部当年下达的指标和专业结构比例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 第二章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第五条选拔范围为全省企业、事业单位。 第六条选拔对
3、象是在工农业、科学研究、教育、卫生以及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选拔时注意向一线人员适当倾斜,工农业方面所占指标一般不少于总量的45%左右,中青年应占多数。 第七条选拔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努力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已培养出取得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2、长期工作在工农业战线,作出下列成绩之一者: (1)有重大技术发明创造、
4、革新成果,并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成绩突出,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3)在管理工作中,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提出重大科学决策或科学管理办法,在本地区、本部门或省内外推广应用后,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4)狠抓企业的改造和管理,实现扭亏增盈,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内外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在促进农业经济产业化,帮助老、少、边穷地区脱贫致富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在自然、社会科学工作和科学研究中为某一重点学科的带头人、业务骨干,并
5、获得下列奖励之一者(一般指奖励的前三名)。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 (2)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或三等奖多项的; (3)由中央、国务院授予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获两项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 4、在医疗卫生和教育工作中,学术造诣高,是某一学科的带头人,并对该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 5、在社会科学或文化艺术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享有盛名的专家、学者、艺术家或获得省级以上重大奖励的; 6、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3篇以上有创新价值的论文的。 第三章评
6、审组织及结构第八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由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 第九条省专家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评审委员会下设工业、农业、卫生、教育、科研、社科6个专业评审组。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在所从事专业领域业务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较高声誉,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遇到评审本单位人员或亲属时,应主动回避。 第四章评审程序及办法第十一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由省人事厅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推荐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其程序及办法如下: 1、省人事厅按照人事部有关规定向各市和省直部门统一部署
7、;根据人事部分配的指标,按申报比例向各市和省直各系统下达预分申报指标。 2、各市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各市人选的初评推荐,经市政府同意后写出推荐报告,并附被推荐人员的《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奖励证书(复印件)及事迹材料,一并报省人事厅;省直人选经单位推荐,系统初评,将选拔人员的各类材料直接报省人事厅。 3、省人事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行业分类,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 第十二条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评委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有效。 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确定人选后,经省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
8、初审,并报省政府审定后,报国家人事部审批。 第十四条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奖金5000元,并颁发专家证书,按照政策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以前所发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