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

关于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

ID:23724192

大小:58.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1-10

关于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_第1页
关于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_第2页
关于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_第3页
关于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_第4页
关于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关于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导读:险价值的多份赔偿金,这就是法律上需要明令禁止的情况。第二是超额投保虚构的保险标的。第三种是部分虚构的保险标的。二三种跟第一种情况比较类似。但是这些都是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理由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所谓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所约定摘要: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的规定,采用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及虚假的事故理由,夸大损失程度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2、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这几种情形的研究对于深入研究保险诈骗罪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    一、保险诈骗罪概念内涵分析    对于保险诈骗罪的概念,理论上有几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保险诈骗罪是指具有法定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二种则认为“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反保险法规定,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策略,骗取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第三种认为“保险诈骗罪的概念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夸大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保险金,数

3、额较大的行为”。笔者认为以上三种观点都有其片面性,都不能概括保险诈骗罪,所以第二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结合起来作为保险诈骗罪的概念较为合适。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反保险法规定,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策略,骗取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  有学者曾经说:“保险诈骗罪是保险领域中的一种传统性犯罪,其历史几乎与保险业一样古老,它不仅随着保险业的出现而出现,而且与保险事业同步发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保险诈骗罪以飞快的速度在增长,至今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险业之中的一种‘流行病’。”本文笔者主要是从保险诈骗罪的

4、客观方面来分析,不管哪种形式的保险诈骗罪都是通过一定的非法手段来骗取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    二、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分析    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保险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的规定,采用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及虚假的事故理由,夸大损失程度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刑法》中对于保险诈骗罪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以下五种,但是接触到现实生活中时会有各种复杂的情形

5、发生,除了刑法中列出的五种情形之外,对于恶意重复保险和事后投保的行为是否属于“虚构保险标的”存在争议。要分析这个理由得先明确“虚构保险标的”的含义。有些学者认为不属于虚构保险标的的行为,也不属于《刑法》第198条规定五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种,认为应该完善立法,增设一项概括性的规定而将此两种行为包括在内。张明楷教授则认为这两种行为属于虚构保险标的的行为。个人同意张明楷教授的看法。“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申请保险而由保险人承担风险的财产或者利益,保险标的的实质为与被保险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有关的利益。”在恶意复保险的情况下,行为人实际上

6、是将价值较小的保险标的虚构为价值较大的保险标的。例如行为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向数个保险人订立火灾险时,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向保险人履行复保险的通知义务;在发生火灾时,数个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人故意不向保险人履行通知义务,就可能从数个保险人处得到全额赔偿,从而使得到的赔偿远远超过保险价值;这意味着行为人将价值较小的保险标的虚构为价值较大的保险标的,因而属于虚构保险标的。隐瞒保险危险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也是如此。以健康保险为例,健康保险

7、合同也称疾病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的、在被保险人发生疾病或者分娩以及由此致残、死亡时,保险人依约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合同。假如投保人就被保险人的疾病投保,那么,在订立合同时,被保险人应是不存在该疾病的人;因此订立健康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于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病史、现在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的询问,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投保人隐瞒被保险人的疾病,待健康合同订立后,以被保险人患有某种疾病为由,请求保险人给付医疗费用、工资收入,就意味着将不符合保险要求的标的虚构为符合保险要求的标的;或者说,被保险人

8、并不存在健康保险合同所要求的健康,而行为人通过隐瞒疾病的真相,虚构了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事实,这便是虚构保险标的。德国、瑞士等国刑法都在诈骗罪条文中明文规定了“隐瞒事实”、“隐瞒不实之事实”的欺诈手段,此即不作为方式;日本刑法虽然没有使用“隐瞒事实”等用语,但刑法理论都承认不作为的欺诈行为可以构成诈骗罪,审判实践上也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