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观方面》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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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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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客观方面第一节犯罪客观方面概述一、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与特征犯罪客观方面,又称犯罪客观要件、犯罪客观因素,是指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损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其特征有:(一)客观性指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能被人们所直接感知。只有在主观罪过外化成为不依人们意志而存在的客观范畴时,才能对其定罪量刑。(二)具体性刑法规定的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旨在表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损害的客观事实特征。其特征有:(三)多样性指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及其包含的要件复杂、多样。(四)法定性指构成犯罪的各种客观要件必须是刑法条文明确规定的、能

2、够充分体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客观事实。在分则条文中,犯罪客观方面作为罪状的主要内容表现出来。犯罪客观方面的法定性,是罪刑法定原则在犯罪构成中的重要体现。二、研究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在犯罪构成的诸要件中,犯罪客观方面处于核心地位,它既是犯罪主体与犯罪客体的纽带,也是认定犯罪主观方面的客观依据。(一)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依据(二)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客观标准(三)正确分析和认定犯罪主观方面的客观基础(四)影响正确量刑的重要因素(五)有助于区分犯罪完成与未完成形态(一)概念我国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指在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下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二)特

3、征1.主体特定性。危害行为是自然人或单位实施的行为。排除动植物、物品或自然现象作为犯罪主体的可能性。2.有意性。从主观上看,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表现人的意识或意志的行为。即危害行为必须是受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的。3.有害性。危害行为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4.刑事违法性。危害行为是违反刑法规范的行为。这是危害行为的法律特征。下列行为不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A.反射动作B.睡梦中或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C.身体受暴力强制情况下的行为D.不可抗力引起的行为E。欠缺有害性的行为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正当业务行为,执行命令行为,自力救济行为,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推定被害人承诺的行

4、为等。F.欠缺刑事违法性的行为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由于未达到以应受刑罚惩罚的程度,因而不认为是犯罪行为,或者刑法未将其规定为犯罪。二、危害行为的基本形态从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得从界限的角度出发,危害行为的基本形态应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这是现代刑法理论的通说。(一)作为所谓作为,指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作为的实施方式主要有两类:利用行为人自身条件的作为,利用外力条件的作为包括利用工具、利用动物、利用自然力甚至利用别人的行动等。(二)不作为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

5、危害行为。即当为而不为。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前提。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不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其一,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如纳税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等。其二,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务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其三,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这一条件表明了我国刑法中不作为犯罪构成上的合理性。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这是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本标志。纯

6、正的不作为犯作为和不作为在我国刑法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大多数犯罪只能由作为方式构成,有一些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方式构成,如第261条的遗弃罪、第422条的拒传军令罪、第429条的见危不救罪。对此,刑法理论上称为“纯正不作为犯”。另有一些犯罪既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如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交通肇事罪等。刑法理论上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第三节危害结果一、危害结果的概念我国刑法理论界对危害结果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指由被告人的危害行为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事实,包括危害行为的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属于构成要件的结果和不属于构成要件的结果。

7、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客观方面构成要件的结果,通常也就是对直接客体造成的损害,也并非存在于任何犯罪之中。二、危害结果的种类(一)直接危害结果与间接危害结果这是根据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的联系形式所做的分类。直接结果,是指由危害行为所决定而必然产生的损害结果,行为与该结果存在着直接的、必然的因果联系。作为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都是直接结果。即对直接客体的直接损害。但直接结果并非都是构成要件的结果。间接结果,指在犯罪完成以后,通过犯罪的直接结果而连带引起的其他危害结果。(二)物质性危害结果与非物质性危害结果这是根据危害结果的现象形态所做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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