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转让定价途径及影响浅探

外企转让定价途径及影响浅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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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企转让定价途径及影响浅探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获得超常发展,现已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与此同时,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各种手段逃避我国税收管辖。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的跨国企业每年利用转让定价技术避让的税收达180亿元之多。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避税,效果显著且隐蔽性强,被跨国企业广泛采用,也是我国外商投资企业采用最多的避税方法。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转让定价方法避税,严重损害了我国的经济利益,向我国经济理论界和税务管理部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本文通过对转让定价避税途径的研究,揭示转让定价避税对我国经济的严重影响。一、转让定价避税的途径转让定价避税是指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按一般市场交易原则确定价

2、格,而是根据各方适用的税率高低确定价格,将企业的税前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地区或者境外,从而实现关联企业整体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目的。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主要通过一般商品交易、无形资产转让、劳务和融资几种途径进行转让定价避税。(一)一般商品通过商品交易进行转让定价避税的形式主要有:(1)原材料的高进低出。我国许多外商投资企业都是跨国集团的关联企业,企业的原材料、零部件从国外进口,或采取来料加工的经营方式,产成品返销境外市场,外商利用中方合作者对国际市场行情的不了解,抢先控制企业的供销环节,从境外关联企业高价购进原材料、零部件,又人为压低产成品价格销售给境外关联企业,从而将企业利润转移到境外,造成我国境内外商

3、投资企业大量亏损或微利。通过控制购销价格,高价购进原材料,低价卖出产成品,以转移利润,是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避税最常见,也是最便利、最有效的方法。(2)高估固定资产价值。按照国际惯例,在合资企业创建过程中,合资各方既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资出资。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商多以实物资产作价投资。外商往往利用中方不了解国际市场行情、调查手段落后,虚报资产购买价格或高估资产价值,有的较市场实际价格高出数倍至数十倍,从而虚增投资资本,提高折旧基数,降低税收负担。(3)设备租赁。由于设备租赁的租金可以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许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不是采取购置的方式,而

4、是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高价从境外母公司或关联企业租入生产设备,转移利润。(二)无形资产相对于一般商品、劳务和贷款,利用专利、商标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转让定价避税更为容易。外商投资企业以高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购买专利、商标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以转移企业利润。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关联企业有时还将特许权使用费计入设备价格,而不再单独收取特许权使用费,以规避我国的预提所得税。(三)劳务劳务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设计、维修、广告、研发、咨询等,甚至总部管理费用的分摊也可看作是广义的劳务活动。劳务收费标准高低不同。劳务转让定价避税表现为,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关联企业无偿或低价提供劳务,劳务成本由境内的外商投资企

5、业承担;或者境外公司向我国境内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劳务,并收取高额劳务费,使外商投资企业以支付劳务费的形式向关联企业转移利润。(四)融资税法规定,企业在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利率范围内向贷款方支付的利息可在税前列支,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向权益投资者支付的股息则必须是企业税后利润。外商投资企业为减轻税负,不按协议或合同足额缴付出资,而以境外关联企业提供贷款的形式代替部分出资,人为地加大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成本,减少企业的应税所得。有的外商还盗用合营企业或合作企业名义借款,或者要求中方投资者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将本应由外方独自承担的风险专家给中方投资者。二、转让定价避税的影响我国外商投

6、资企业普遍采取转让定价方式人为制造账面亏损,严重损害了我国的经济利益,其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侵害中方合作者利益某些外商利用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出口渠道的过度依赖性以及中方信息闭塞的弱点,掌控企业购销渠道,将合资企业利润转至境外关联企业,造成合资企业利润大量外流,我国财政和合资企业中方损失惨重。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境内三资企业亏损面高达40%强,有些地区甚至达75%。令人深思的是,许多外资企业尽管长期亏损,外商却在不断增加投资。(二)侵吞我国税收收入三资企业税收效果是决定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收益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企业所得税率为33%,为了吸引外商来华投资,对外资企业实行“两免三

7、减半”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外资企业运营后第3年起所得税率为16.5%,第6年起所得税率为33%,依然高于巴哈马、百慕大等避税地的实际税负,许多跨国企业通过转移定价手段将在华子公司利润转移,从而逃避我国较高的所得税税率。(三)降低外商直接投资关联效应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本地企业的引致需求是衡量我国利用外资实际效果的重要标志。由于我国目前对三资企业转让定价缺乏有效控制措施,很多外商充分利用其独立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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