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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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印发《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矿核办发[2009]21号【2009-12-16来源: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    为规范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的验收,确保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936号)、《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修订本)和补充说明

2、,项目办组织制定了《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精神,制定具体的成果验收方案。   在本指导意见下发之前,已经组织开展了测区或县、市成果验收工作的,且符合《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和技术要求》(修订本)和补充说明的要求、与本指导意见的精神一致,可不进行重新验收,但要规范和完善相关手续文件。各省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的验收办法。   按照部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认真组织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的验收工作。测区(或市、县)野外验收工作最迟不晚于2010年元月31日前

3、完成。附件: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指导意见   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附件: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指导意见为确保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质量,进一步明确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的基本要求,规范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936号)、《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修订本)和补充说明,结合实地核查试点成果验

4、收的经验,制定本指导意见。一、验收依据与组织形式(一)验收依据1.《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修订本);2.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补充说明;3.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规范化整理实施细则;4.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图形要素图式。(二)验收的组织形式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工作以测区或市、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具体分为四级验收:1.测区验收:以工作的测区为基本单元,由委托任务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核查承担单位提交的实地核查成果进行验收。测区验收为最基本验收,可以分为野外验收和成果验收两个阶段进行。2.省级验收: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本省辖区的市、县

5、级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进行验收。省级验收和测区验收可合并进行。3.部级验收:全国项目办组织对各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汇总成果进行验收。4.全国验收:国土资源部组织对全国项目办提交的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汇总成果进行验收。测区验收与省级验收合并进行的,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人参加。进行省级验收前,委托任务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先对实地核查成果进行初审。如果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测区验收,市级国土主管部门应派人参加;如果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测区验收,县级国土主管部门也应派人参加。各级最终成果验收前,应先进行数据验收,重点检查数据与

6、外业记录的一致性和数据的规范性。(三)验收意见与结论验收采用会议形式,组织验收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应包括熟悉基础控制测量、矿山地质测量、矿产地质、数据库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矿政管理人员。验收委员会应在充分了解情况和讨论基础上形成验收意见,意见确实难以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原则。验收结论分为两类:合格、不合格。验收意见经组织验收单位签署盖章后生效。二、测区验收(一)验收程序测区的野外验收和成果验收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进展情况,可分开进行,也可合并进行。1.野外验收。实地核查单位完成测区野外实测任务后,应向委托任务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

7、进行野外验收,并提供相应资料和成果。组织验收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并召开会议。验收委员会听取野外实测工作汇报,查阅控制测量和矿区测量相关原始资料,对野外实测工作进行抽查。野外实测工作抽查数量,应不低于5%的矿业权。验收委员会经质疑讨论形成野外验收意见,组织验收部门签署意见。野外验收不少于1天时间。2.成果验收。实地核查单位完成测区实地核查成果后,应向委托任务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实地核查成果验收。组织验收单位组织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听取核查承担单位的工作和成果汇报,查阅有关实地核查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宣读野外验收意见和数据验收意见,验收委员会经质疑

8、讨论形成测区成果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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