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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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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阐述中国民法对外来法的继受和对本土法律的传承中国民法对外来法的继受和对本土法律的传承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中国民法对外来法的继受和对本土法律的传承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民法典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学者将其归纳为中国民法学的重生与发展(1978-)阶段。这大致也符合大学问家王国维先生所提出的治学三境界:“悬思——苦索——顿悟”。 由于世界的巨大变化,中国不得不走上国际的舞台,为了与世界接轨,在清末修律时,以沈家本老先生为代表的一代大学者,采取了主动继受的方式来学习德国民法典,之所以不用“移植”这个词,根据摘要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因受古代重农抑商经济政策的影
2、响,直到现代才开始继受外国民法,而继受的同时必定有对本土历史和文化的传承,通过王国维先生的治学三境界来阐释外国民法和我国民法的发展,及中国民法的继受和传承。 关键中国民法对外来法的继受和对本土法律的传承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提供,.词民法继受传承 一、外来法的发展和特点——以德国民法典为例 王国维先生曾经提出人生三境界,这三个境界分别为:第一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意为做学问成大事业者,首先要有执着的追求,登高望远,明确目标与方向。第二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意为对事业,对理想,要执着追求,忘我奋斗,为了达到成功的彼岸,一切都要在所
3、不惜。第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意为经过多次周折、多年磨练之后,达致最后的成功。概括来说就是六个字“悬思——苦索——顿悟”。 把王国维先生的这人生三境界放到我们法学界来看,无论做学问还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通常也要经过这三个阶段。下面将以德国民法典为例用王国维先生的人生三境界来阐释德国民法典的发展。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经历了寻找方向的第一境界,在制定之前,德国法学界发生过历史上著名的“法典论争”。这个论争就德国应否制定一个统一的民法典,可能制定与否,以及应制定一个什么样的法典、应如何制定等,作了充分的讨论。法典论争为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完成了思想上的准备
4、。作为西方国家的代表,德国并没有利用法国现成的民法典,也没有参照其他西方国家现有的法律,而是立志要著成一部属于自己国家的独一无二的法典,这种精神和气魄很让人敬佩,正所谓“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通过悬思找到了方向,下面就是苦索,思索怎么样通过民法典统一各邦的法制,以加强帝国在政治上的统一。这个阶段很漫长,民法典的制定工作集中了德国法学界与学术界的精英,集中了全德国的智慧进行。正所谓“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经过不懈的努力,在长达近一个世纪的漫长磨砺下,顿悟的阶段就到来了,于是一部堪称世界典范的著名民法典诞生了。英国法学家梅特兰说,德国民法典在其生效之时是当时世
5、界上所有的最好的法典,他说:“我以为,从未有过如此丰富的一流智慧被投放到一次立法行为当中。正所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通过三境界我们了解了德国民法典这部伟典的发展,而之所以称之为一部伟大的法典难道只是因为它的诞生时间比较漫长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经过学习,我们知道支撑德国民法典成为伟典的理由,是源于它的以下4个特点:1、表彰自然法思想。自然法由此成为道义的化身,人人适用,换句话说只有法律的力量来自道义,才能使之更公平、更正义,也更能持久。2、传承罗马法思想。我认为任何一部伟大的法律都不是凭空创造出来的,都是需要经过历史的传承的,只有经过传承才具有历史的底
6、蕴,才能让更多的子孙后代所认同。3、运用科学策略立法。自从人类认识到科学存在的那一天开始,科学似乎就成为先进的代名词,只有科学的才是世界的,也只有科学的才是亘古不变的。4、民族认同制教化。只有实现民族认同,才能够把一个民族的优良传统通过自愿的方式被传承下去,达到教化的目的,实现法律的真正作用,也就是成为统治阶级的工具。 认为德国民法典的以上4个特点也正好与中华民族天地合一、道法自然的思想不谋而合。 二、中国民法的发展及继受德国民法的理由 中国古代由于重农抑商经济政策的影响,实际上是没有民法的,而所谓的涉及民事生活关系的条文,如户、婚、钱债等,因不符合近现代民法的主体平等、意思自治
7、、权利义务结构和民事责任等特征,实质上仍属于刑法规范。现今中国民法是清末从外国民法继受而来。有学者将中国民法的发展归纳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初至40年代末继受目标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民法,其立法成就是《中华民国民法》,这一时期有学者也归纳为中国民法学的诞生与前期发展阶段(1900-1949);第二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因为政治经济体制和意识形态的理由,将继受目标转向苏联民法,两次民法起草均以失败告终;有学者将其归纳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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