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132019
大小:47.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1-04
《食品安全之症结--法律缺失与道德缺失》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食品安全问题之症结——法律缺失与道德缺失摘要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然而,现实中,人们仍备受食品安全问题困扰。我国食品安全之症结在何处。事法律缺失还是道德缺失?本文从食品安全所表现得问题出发,论述了相关法律约束的完善与道德约束的建设。关键词:法律约束道德约束体制完善前言我国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然而,现实中,人们仍备受食品安全问题困扰,苏丹红
2、、毒奶粉、瘦肉精……,以至于今天几乎泛滥的地沟油,这些源于人为而非不可抗力的问题,严重威胁着公众健康,甚至在消解着一个社会应有的尊严——对生命的尊重和爱。现行法律对这些问题似乎力不从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困窘,出路在哪里?一、食品安全问题之法律缺失1、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有关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有机整体,称之食品安全法律制度。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附则第九十九条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
3、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了食品安全法的时代,新法的颁布,在理念和制度上都实现了和国际食品安全观的接轨。聂安安:《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载《科技探索》2010年11月总第368期。然而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仍然存在很多缺陷,尚欠统一协调等诸多问题。2、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梁太波:《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思考》,载《经济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11期。(1)体系不够完整。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制尚未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
4、种植、养殖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尚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有的环节还存在交叉。(2)内容不够全面。缺乏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应对国际食品贸易的快速反应机制。此外,让消费者、生产者、销售者及食品服务组织等参与食品管理活动的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氛围。(3)要素多有重复。目前,在食品生产领域实行的是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两要素管理,而这两要素均包括结果安全和过程安全。(4)职责不够清晰。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职权分散于几个不同的行政部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互不相同,但并不是独立的,有些职责是重合的,因此,部门之
5、间的职责衔接存在严重问题,甚至导致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造成多头监管、互相推诿。(5)法律责任不够适应。从打击目前猖獗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迫切要求来看,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还缺乏应有的力度,对于违反食品卫生规则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较轻,未能从危害公共安全的立法角度设定食品加工、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追究公司法人和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法律的威慑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此外,现行法律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以及食品安全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3、对比先进国家经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陈笑梅、徐淑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制的反思与
6、完善》,载《人民论坛》2009年第21期。(1)修订我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的法律体系是食品安全得以保障的重要手段。先进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立法特点有:一是立法机构运转灵活,对法律的把握和制定具有较高的水准。二是人本位意识较浓。立法机构把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摆在第一位,把经济利益的生产效率列于其后;三是法律体系健全,能够形成法律合力。四是具有与时俱进的法律观。(2)注重与国际接轨,将我国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检验检疫指标根据国情缩小同先进国家的差距。先进国家对食品安全,无论是在法律手段上,还是在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操
7、作上,都十分注意用产业的战略眼光来审视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都对不断走向国际化的食品贸易给予充分的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同国际食品卫生标准接轨,改革不合理、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法律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3)法条整体性和细节性并重。法律最重要的作用是具有引导性,完善的法律能够引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化经营,详尽的法律能够使管理机关有据可循,有法可依。被称为食品安全立法教科书的德国《食品法》,有几十万条,将一切可能的实际情况都写入法律,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法律真空。我国在制定食品卫生安全法典时应该注重这种整体性和细
8、节性。(4)认真调研,明确规定管理机关的权与责。先进国家,十分重视法律对管理机关职权的界定,比如日本,在《食品安全基本法》中不惜笔墨对“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权与责给予了详细的规定,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最高行政机关的地位以便其独立开展工作。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