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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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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阐述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中央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中央财政收入占总收入的80%,总支出的75%。全国的经济活动纳入中央计划之中,地方机动性和灵活性很小。这种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严重束缚了地方自主权,产生了许多计划体制特有的理由。在1955年召开的党代会上,地方提出了许多理由和要求引起了的注意。主管财政贸易的国务院第五办公室汇报,财政部和中央各主管部每年下达作为单一制国家,中国的财政体制似乎理所当然地沿袭了中央集权制的权力结构。中
2、央不仅掌控了大部分财税资源的分配权,而且垄断了几乎全部的财税规则制定权,因而可以随时全面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分配。然而,中国历次集权和分权试验表明,就和事权分配一样,财权分配也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否则国家治理必定会出现大理由。 本文探讨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在中国呈现的经验、理由及其出路。文章首先讨论了1949年之后财政分权与集权的发展历史,并总结了这段历史的特点与理由。其次,文章分析了1994年分税制的实施及其成败,并探讨了在中央集权体制下实行分税制所衍生的理由。最后,本文运用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原则,提出了解决中国财政分权理由
3、的出路。 一、中国历史上的财政集权与分权 总的来说,中国的财政集权和分权是和中央与地方的政治权力变迁完全同步的。和半个世纪以来的政治权力分配相对应,中国经历了三次大规模的财政分权:1958~1961年的“大跃进”、1970~1976年的“文革”混乱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放权让利”。经过几次循环之后,中国才采取了目前的分税制。 1950年3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实行统一收支的财政政策。1954年底,中央集中了绝大部分的财政经济和行政管理权力。1953年取消了大区一级财政,全国划分为中央、省和县财政
4、,实行“统一领导,划分收支,分级管理”的办法,形成了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模式。在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8)期间,中央财政收入占总收入的80%,总支出的75%。全国的经济活动纳入中央计划之中,地方机动性和灵活性很小。这种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严重束缚了地方自主权,产生了许多计划体制特有的理由。在1955年召开的党代会上,地方提出了许多理由和要求引起了的注意。主管财政贸易的国务院第五办公室汇报,财政部和中央各主管部每年下达预算指标,收支科目列得很细。省一级财政收入只有5%的农业税附加、3%的总预备费以及自筹部分资金,三项收入
5、数额都很有限。县和乡更没有什么财权,因而名义上是四级财政,实际上只有一级半:中央完整的一级财政和省的半级财政。由于地方很难行使调剂权,遇到调剂项目时须请示中央主管部,但是等主管部答复后往往为时已晚,该花的钱年内已花不出去了,只好作为年终结余上缴中央。这种体制限制了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束缚了地方办事的积极性。 1957年,中央开始财政放权。从1957年到1961年,中央直属企业的工业产值占总产值比重从40%下降到14%,地方政府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从29%上升到55%。中央政府的财政开支下降14%,省财政开支增加近150%,占
6、整个政府开支的一半以上。但是放权运动失败后,财权很快再度上收。1961年,中央成立中央局作为其派出机构的大区,省级以下的财权全部上收,省级财权部分上收。到1962年,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到占总收入的40%以下。“文革”期间,中央权威受到极大损害,社会失序造成事实上的权力下放。到1974年底,地方已经拥有相当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建立了各自比较独立的经济管理体系。但理由是中央收入偏低,直接掌握的财力只有14.5%;超收的全部归地方支配,短收的则要靠中央补贴。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面对财政压力,财政收入只有1121亿元,只占全部
7、收入的15.6%,地方财政占了84.4%。权力下放可以缓解中央财政支出的压力,扩大地方支出在整个支出中的比例。财政包干制的尝试也为中央与地方分权埋下伏笔,权力开始有步骤下放。1980年,中央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分灶吃饭”的财税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结果是财政收入中企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从1978年的51%下降到1979年的45%、1980年的40%、1981年的32.5%,造成1979、1980年的巨额赤字。 1980年,中央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分灶吃饭”的财税体制。从1980年开始,国家财政预算内非经济建设支出
8、占GDP的比重确实一直下降,从1979年的12.7%下降到1992年的7.5%。但是如果加上预算外非经济支出,那么1982~1992年总体支出占GDP的比重一直维持在13%左右,和1960~1979年的12%上下的水平相当。1988年的财政大包干对不同地区实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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