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ID:23007750

大小:106.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1-02

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_第1页
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_第2页
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_第3页
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_第4页
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招办(2007)09号各辖市(区)招标办、交易中心,各有关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办制定了《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现

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附件:   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依据

3、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档案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并能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内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字、图表、光盘等各种文件资料。第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负责,各级监管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招标投标档案。第四条归档的招投标文件资料,其内容必须准确、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第五条监管机构的项目经办人应在

4、监督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保存依照有关法定程序备案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应当在接受施工合同备案之日起五日内,将有关收集齐全的归档招投标文件材料交档案管理人员。经办人发生变化时,应当做好交接工作。第六条招标投标档案应当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在收到归档的招标投标文件材料后,应及时登记,并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立卷、验收、归档和集中管理工作。归档整理应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第

5、七条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收集、整理、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附件二(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卷内目录式样)----------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副本,应当自施工合同接受备案之日起,保存六个月后方可处理。第八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收集、整理、归档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附件

6、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卷内目录式样)未中标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投标文件应当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保存六个月后方可处理。第九条归档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整洁,需要单位或个人签章的,其签章手续应完备,并应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耐久性强的材料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易褪色的材料书写。所有存档的文件材料应统一使用A4或A3纸(图纸除外)。第十条招标投标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同一项目分阶段招标的,每一阶段应分别组卷,内容相同的材料,可不必重复存档,但应在档案备考表中注明相关材料的

7、存档信息;卷与卷之间应保持系统联系,便于档案的利用、查询和保管。第十一条归档装订的文件材料应有案卷封面和卷内目录;并在归档文件材料尾页之后附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及卷内备考表(格式)见附件。第十二条监管机构可以将档案的立卷、验收、归档和保存等工作委托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承担,并应建立健全档案的管理。第十三条招标投标档案在监管机构(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管至合同备案后三年,即可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保存。第十四条对保存期已满,须移交同级城建档案馆的档案,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第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离开工作岗位

8、前,应当按规定移交招投标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处理或带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倒卖、涂改、伪造招标投标档案。第十六条档案室的建设应当具有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不得在危险和不安全的环境中保管档案。对破损、霉变、散失的档案,应及时采取抢救、复制、搜集等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