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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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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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渝化医司(2006)112号、(2007)168号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和控股公司。第三条凡总投资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市政、及维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技术引进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环节,必须进行招标,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不包括抢险、救灾项目)。第四条坚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

2、原则。第五条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责任、权利对等,奖惩分明的责任追究制度。第六条坚持宏观管住、微观放活的原则,充分发挥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决策参谋作用。第七条坚持按程序开展招标工作,保证招标工作全过程受控。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主任、主管基建副总经理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组成,负责集团公司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招标建设工程招标的管理规定,成立工作组织机构,确定工作程序。(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建设工程

3、招投标活动。-17-(三)负责建设工程招标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并对重大招标项目进行研究决策。第九条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招标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程管理部部长兼任。(一)招标管理办公室的职责:1.负责集团公司项目建设招标的日常具体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3.指导、协调项目招标工作的开展。4.负责招标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备案工作。5.按规定代表集团公司联系协调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招标工作的计划、实施方案、请示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等。(二)招标管理办公室各成员部门根据招标的性质和内容的不同,按分

4、管职能分别负责和参与相应的招标工作,审计监察和工程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招标的监督工作,全过程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第十条各在建工程项目组织招标必须成立在招标委员会指导下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该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领导、项目部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法律、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凡在建工程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即为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各在建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审定标底编制单位和审标单位的资格。(二)按《承包商资格审查办法》审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入围投标,依据权限确定中标单位。(三)负责投标资料收集归档

5、,审定招投标文件,审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监督信息发布行为。(四)审定评标办法、评标纪律,确定参与评标的评委成员、监督小组成员和招标办公室成员,对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五)-17-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项目的具体工作:负责编制招标工作计划、方案、总结,承办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六)授权项目管理单位组织估价较小的招标项目的实施,项目管理单位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招标领导小组开展招标工作。第三章招标工作报批及备案程序第十一条单项合同估价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或符合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零星工程项目,按市场化原则进行比质比价择优选择承揽单位,并统一按

6、招标项目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单项合同估价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项目招标,由各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按本办法组织实施招标。招标结束后及时报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第十三条单项合同估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招标,在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招标前,招标请示由项目管理单位报经招标办公室审核,经招标委员会审批后,以集团公司名义向化医集团公司报送请示,待化医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第十四条单项合同估价500万元以上的重大招标项目或专业技术、工艺装置复杂的装置、设备招标方案由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主任组织集团公司领导集体研究

7、审定后,按程序上报化医集团审批后执行。并邀请化医集团相关部门领导全过程参加监管。必要时可进行招标公证。第十五条招标请示的资料包括:(一)政府部门批准的招标方式(首次)。(二)经集团公司批准成立的项目建设(招标)领导小组文件(首次)。(三)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的招标计划及时间安排。(四)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的招标文件。(五)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的招标组织机构及成员构成。(六)项目国内外设备、材料采购分交分包情况及主要技术参数及条款。(七)对潜在投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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