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意外伤害的法律救济

对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意外伤害的法律救济

ID:22907093

大小:5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01

对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意外伤害的法律救济_第1页
对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意外伤害的法律救济_第2页
对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意外伤害的法律救济_第3页
对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意外伤害的法律救济_第4页
对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意外伤害的法律救济_第5页
资源描述:

《对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意外伤害的法律救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对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意外伤害的法律救济对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意外伤害的法律救济导读:摘要:顶岗实习已是当前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面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越来越突出的人身意外伤害理由,只有充分尊重顶岗实习学生身份上的双重属性,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在认可顶岗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形式上的劳动合同关系的前提下,将其与用人单位间的关系视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加以特别保护,才能从根本上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关键词:顶岗实习;意外伤害;法律救济  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确定了工学结

2、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为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2006年教育部1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各职业院校也与时俱进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与此同时,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各种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率亦逐年上升。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相关立法的倒退或是“避而嫌之”,使得此类伤害事故的法律救济困难而艰辛,给各方当事人均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和损失,严重影响了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制度的深入落实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深化。  一、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概念和性质  按照上述有关文件

3、精神,顶岗实习就是高职院校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二个学期进入专业相应对口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参加生产实践,由实习单位提供一定的工作环境和具体工作岗位,指派专人指导或辅助等形式对实习生进行帮助,实习生则通过实习过程把学到的书本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并根据实习岗位的职责要求相对独立地完成工作任务的活动过程。由此可见,顶岗实习的本质属性就在于:它使学生相对独立地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打破了岗位属于原工作人员的界限,实习学生基本属于独立按要求完成所在工作岗位既定的工作内容和任务。换句话说,顶岗实习学生在其所在岗位上独立完成的工作任务、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岗

4、位职责、作息要求等与原工作人员基本一致。  一般来说在具体操作中,能来某单位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不会是不掌握所顶岗位必要技能的人,都会有基本适应所顶岗位的基础技术和操作能力。由于在顶岗过程中,原在岗职工退出这个岗位的具体操作,由新来之顶岗实习人员完全负责,原岗位人员只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而不再进行实际操作。因此学校派往实习单位的学生一般并不是随机抽取或者是随意确定的。派驻某实习单位的学生基本是已经和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结束后绝大部分学生会继续留在顶岗单位进行就业而不是流失。这也是接收单位愿意让部分学生来顶岗实习提前进入工作

5、角色,以便将来快速适应工作环境的初衷。  面对大学生求职时“没有工作经验难就业,而不能就业也就没有工作经验”的尴尬局面,是否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成为衡量大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尺度,尤其是用人单位把大学生是否具有丰富的实习工作经验,作为优先录选的重要条件。因此,职业院校和用人单位以及大学生本人都极其重视大学生的实习实践环节。顶岗实习作为一种新的实习方式已经获得高等职业院校和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  但是,在现有教育及法律制度下,学生实习(包括顶岗实习)仍然是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的一项具体内容,是学生在校课堂学习内容的延伸,实习生身份严格作用上依然是学生

6、。在校生顶岗实习虽然是相对独立地按要求完成所在工作岗位既定的工作内容和任务,但也不是以实习劳动作为自己谋生的基本手段,在工资及生活待遇上不可能与实习单位正式员工一样。顶岗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虽然得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意外伤害的法律救济由优秀站..提供,助您写好论文.服从实习单位的实习管理,但是对实习单位并不具有完全的依附性,供其完成学业的学校仍然对其具有一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与义务。这也是顶岗实习期间需要学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三方签订实习合同,约定三方主体在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根本理由。实习单位并没有单独与实习生签定劳动合同,因

7、此,顶岗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也就没有形成形式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当然,如果在顶岗实习生已经基本完成学业、取得就业资格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与其签有书面劳动合同,则理由另当别论。)  然而,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尽管学校和企业为了做到安全实习,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但由于岗位性质、工作经验、注意程度等因素,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还是屡有发生。如果不在认识上尤其是制度上打破顶岗实习的学生不是劳动者的桎梏,那么工伤认定就不可能造福广大职业院校的莘莘学子,有关部门制定的顶岗实习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就不可能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  二、现行

8、法律框架下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意外伤害的救济渠道及其不足  我们知道,法律责任性质的界定是以相关法律关系的存在为逻辑条件的,而法律关系的建立又是以相应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