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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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  (2001年6月1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的股份流通问题,规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活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试点办法。  第二条本试点办法所称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履行自律性管理职责,对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

2、益。  第五条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应当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第二章业务许可  第六条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报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未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第七条证券公司申请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20家以上营业部,并且布局合理;  (二)有从事网上委托业务的资格;  (三)最近2年内在证券市场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五)有相应的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3、的设施;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证券公司申请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以下文件:  (一)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的申请书;  (二)公司证券业务资格有关文件;  (三)营业部的家数和布局的说明;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的有关说明;  (五)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受理申请文件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本试点办法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  第三章委托代办转让  第十条股份转让公司委托代办转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  (二)有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  (三)登记托管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可代办转让股份的50%;  (四)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股份转让公司应当且只能委托一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并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第十二条股份转让公司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应当向证券公司提交以下文件:  (一)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同意或确认的文件;  (二)股东大会关于委托代办股份转让的决议;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  (四)经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个年度的报告;  (五)经确认的合法有效的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当包

5、括以下内容:股份总额、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六)证券公司与股份转让公司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代办转让的股份仅限于股份转让公司在原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  第四章股份的登记与托管  第一节股份账户的开立  第十四条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必须开立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账户)。  第十五条登记结算机构负责股份账户号码的编制、股份账户卡的印制及其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登记结算机构委托证券公司为参与股份转让的投资者开设股份账户。  第十七条证券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账户开户代理业务,应向登记结算机构

6、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代办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登记业务许可的批复;  (二)与股份转让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  (三)开办开户代理业务的申请;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六)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七)经办人身份证。  第十八条投资者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股份账户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个人投资者:居民身份证。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代办人本人身份证;  (二)法人投资者: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第十九条证券

7、公司营业部对投资者开户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实时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账户。  第二十条开户费用:个人每户人民币30元,机构法人每户人民币100元。  第二节股份的确认与登记  第二十一条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后方可进行股份转让。  第二十二条股份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工作由股份转让公司负责办理。  第二十三条股份转让公司应根据与证券公司订立的委托协议确定的时间,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刊登股份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的公告,通知投资者办理股份的确认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股份转让公司股份持有者办理股份重新登记和托管应向办理

8、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投资者  1、本人身份证;  2、原挂牌交易场所的股票账户卡;  3、股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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