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astra”案为例探讨条件与惩罚性条款

以“astra”案为例探讨条件与惩罚性条款

ID:22661788

大小:74.12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30

以“astra”案为例探讨条件与惩罚性条款_第1页
以“astra”案为例探讨条件与惩罚性条款_第2页
以“astra”案为例探讨条件与惩罚性条款_第3页
以“astra”案为例探讨条件与惩罚性条款_第4页
以“astra”案为例探讨条件与惩罚性条款_第5页
资源描述:

《以“astra”案为例探讨条件与惩罚性条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以“Astra”案为例探讨条件与惩罚性条款摘要:科威特Rocks公司诉船舶所有人ANM干散货船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中主要争议集中于租金条款与合同附录性质的认定。该案英国王座法庭的判决,在英国法体系下对于研究条件条款与惩罚性条款的认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尽管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将上述条款纳入其中,但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对于条件与惩罚性条款的司考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进一步发展。关键词:租船合同(定期);租金;条件条款;惩罚性条款;NYPE46中图分类号:D9222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0-0101-02作者简介:仲

2、遥遥(1990-),男,上海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13级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宄方向:国际航运法。一、案情简介“Astra”案源于2008年10月6日,船舶承租人科威特Rocks公司与船舶所有人ANM干散货船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以NYPE46作为标准格式为期5年的定期租船合同,且该租船合同约定的租金率为28600美元每天。由于航运产业的低迷,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承租人不断地向船东游说要求降低租金不然其公司将面临破产的窘境。直到2009年6月1日,定期租船合同的一期应付租金的截止日期已到,但承租人依然未支付租金,于是船东在6月8日向承租人发出了2天的

3、反技巧性通知(Anti-technicalityNotice)。然后,在7月7日双方经过和平友好地磋商达成一致,今后的一年的时间里将原先的租金率降到每天21500美元并于定期租船合同之后签署了一项附录I。根据附录I第4条的规定,由于承租人的违约或者未尽其应尽合同义务而造成的租船合同终止,承租人不仅应承担租船合同终止前的应付款项,而且应当赔偿船东在租船合同未过期限内可预计的损失。而在2009年7月18日,船舶被转租给WBC(WesternBulkCarriers),转租期间到明年3月。2010年1月3日,承租人仍未支付2009年12月到期的一期租金,于是船东对于WB

4、C交付的转租船费行使留置权以填充承租人未付的租金。在2010年3月,承租人将船舶转租给WBC的期间进一步扩大5-7个月,并一再向船东要求降低租金,否则其将会面临破产。2010年7月2日,承租人按期支付到期的租金,船东便于7月7日再次向承租人发出了反技巧性通知。而承租人则希望船东能给予更长的宽限期并要求租金率能够少于附录I所规定的租金率。而船东则同意给予了承租人22天的宽限期(7月29日支付租金),并于7月13日又达成了一项附录II,其内容性质与附录I较为类似。但是,到了2010年7月29日承租人仍未支付合同所规定的租金,船东再次发出反技巧性通知,声称“如果在201

5、0年8月3日24点前未按规定支付租金,船东将撤回船舶,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毁约的权利”。结果,8月3日,承租人支付了56878875美元的租金(该笔租金本应于7月2日到期但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到7月16日支付)以表信誉。但是,船东指出858000美元的下一期租金(该笔租金已于7月29日到期)仍未支付。正由于这样,船东于8月4日要求撤回船舶并终止了与承租人签订的定期租船合同。二、英国王座法庭-商事庭的判决商事法庭的Flaux法官宣判,承租人构成毁约,并且肯定了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是构成租船合同毁约的条件。Flaux法官作出如上判决的依据在于:首先,在NYPE46作为标准格

6、式的定期租船合同项下第5条规定,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期全额支付租金、提供银行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承租方违约的行为,船东都有权在承租人的承租期限内撤回船舶。因此,无论承租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毁约,其本身未能按期全额支付租金的情况船东就有权撤回船舶。其次,按照一般商业合同的规则,如果合同的条款明确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支付价款,该期限应当被认为是合同的实质内容。因此,即使在合同中没有包含反技巧性条款,按时全额支付租金作为租船合同中的实质内容也应当作为构成毁约的条件之一。再次,把合同项下应当承担的义务作为承担毁约责任的条件则具有更强的确定性,反之,若把合同项下应当承担的义务仅仅作为无名

7、条款(InnominateTerm)__违反这种条款的救济是撤销还是索赔要依违约的实际后果而定,后果严重时,才可以撤销合同。那么这就意味着如果承租人的行为已能够造成毁约的后果,但船东还仍然不得不“等待并观望”其造成的后果是否足够严重。因此,若不将其定义为承担毁约责任的条件显然是不合理的。三、关于条件条款与惩罚性条款的认定一般来说,每个条款在合同的地位和性质都不尽相同。尤其是在英国法的体系下,将合同条款分为条件条款(ConditionClause)与担保条款(WarrantyClause)。条件条款是指在合同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根本性条款,它构成了合同的基本条款,担保条

8、款是指在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