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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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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煤矿安全监察机制运行中的问题进行研究 因为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很多企业已经习惯了那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工作形式,安全监察体制的建立,在很多方面存在问题,本文就这些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 1煤矿安全监察机制运行中的主要问题 在煤矿安全监察机制运行的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煤矿安全监察机制的正常运行产生了重要影响。 1.1落实安全监察结果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冲突之所以要进行煤矿安全监察,目的就在于预防以及纠正煤矿企业中的一些违法行为,保证煤矿工人的人身安全,促进煤矿安全情况
2、的好转。但是随着相关国家政策的颁布与实施,各地煤矿数量大大减少,对当地经济发展带来冲击,因此很多地方政府对安全监察的执行产生了抵触的情绪。然而,在安全监察执法的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改善以及停产整顿等行为都需要当地政府的配合,因为眼前利益的驱动,加上法律法规依据不足,地方政府部门不配合,很多监察结果得不到落实。 1.2监察与监管相冲突从国家层面上来看,煤矿安全监察与安全监管就是一个机构的两块牌子,但是内部却存在非常明确的分工,其履行的职能也各不相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出台确定了煤矿安全监察结构的主体地位,但是在
3、实际工作中,因为在认识与理解上的差距,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煤矿进行检查的现象十分常见,甚至直接插手到煤矿事故处理工作,这样不仅会使煤矿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受到影响,为煤矿企业带来严重的负担,同时也对安全监察工作的正常进行产生了干扰,甚至对政府的形象产生了影响。 1.3过分重视对生产活动的监察,忽视了对工程建设与职业危害的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存在全方位安全监察的职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过分重视对煤矿生产活动的检查,忽略了工程建
4、设尤其是对职业危害的监察。虽然现在我国在国家局与省级机构中都设置职业危害防治部门,但是因为上述原因,近年来省局几乎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没有对实质性的工作进行开展。我国是受煤矿灾害非常严重的国家,有害气体、粉尘等对工人身体健康的危害非常大,加上防护不力以及投入不多等因素的影响,多年来我国煤矿工人职业病发病率始终居高不下。 1.4执法公正与人情关系的冲突煤矿安全生产本身是一种经常性的活动,加上属于垂直管理体制,人员更新流动也比较缓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中的工作人员多数来自本地,长期从事企业或者政府部门工作,现在又
5、在该地区执法,同学、领导、同事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势必会对监察执法的情感产生影响,进而对执法的公正性产生影响。 2解决煤矿安全监察机制问题的对策 2.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树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权威如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没有一套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那么就不会形成一定的权威,同时各项工作得不到贯彻落实。要想对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建立与完善,就需要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中对法律法规的盲区进行弥补。同时还应该对安全监察部门的职能进行大力宣传,进而创造一种稳定的生产环境与社会环境,保证社会经济的发展得到各级政府和企业的认同,不断增
6、强执法的透明度,为安全监察建构树立权威。 2.2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建立专业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执法能力的提高是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煤矿安全监察的任务就很难完成。因此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工作人员的素质应该得到不断的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培训与教育,提高对安全监察的认识,不断增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一种使命感,进而使执法能力与执法水平得到提高。 2.3协调煤矿安全监察与安全监管之间的关系从近期来看,我国多数煤矿安全监察与监管部门
7、始终沿用传统机制运行。因此,国家必须对安全监管与监察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虽然二者之间的界限很分明,但是因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受到安全监管部门的干预,对于工作的开展来说是非常不利的。煤矿安全监察结构应该对监察权威进行梳理,并逐渐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在工作中积极跳出传统套路与惯性思维,将精力放在煤矿以外的安全生产监管中,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从长远来看,应该将两个部门有机整合在一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应该对职责进行明确,尽量避免矛盾的发生,争取在职能上实现互补,最终获得一种相
8、得益彰的效果。 2.4加强与地方政府监察部门之间的关系,将事故处理落到实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拥有对煤矿安全事故的处理权,而对人的处理权主要在于地方政府的监察部门中,因此要将事故处理落到实处,就要与监察部门相结合。这就要求国家监察部门出台政策,对人事处分权交给煤矿安全监察局。毋庸置疑,行政处分的效力是非常大的,但是在对责任人的处分中缺乏一定的实际意义。至于怎样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也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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