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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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秩序,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各方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精神,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佛山市南海区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2、地是指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以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参照南海区标图建库成果确定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手续完善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暂未完善用地手续的历史遗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本办法所称入市,是指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定年限34的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国有划拨留用地可参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其入市方式及产权登记办法另行发文规定。第三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属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不改变土地所有

3、权性质。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不得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保要求、区产业导向目录及相关产业规划的。(二)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三)未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五)已办理抵押登记,且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六)农村宅基地,另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的除外。(七)以建设用地名义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与建设用地捆绑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的农用地。(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入市的其他情形。第五条涉及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存量农村

4、集体经营34性建设用地,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的可以入市,具体办法另行发文规定。第六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土地登记。第七条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抵押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并形成正式的书面表决材料。第八条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管理制度,区国土部门联合各镇(街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及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共同编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各镇(街道)执行。镇(街道)审批入市申请时,确需调整供应计划的,另行报请

5、区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时,其地上合法建筑物及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和抵押;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转让、出租和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和抵押。第十条建立公共设施用地预留制度。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要求使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预留部分用地满足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需求。第十一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使34用、转让、出租、抵押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保

6、护,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剥夺和侵害。第二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行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是指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出租人,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与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村(居)

7、集体经济组织以一定年限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者共同举办联营企业的行为,该土地使用权由联营企业持有。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34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必须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合同中明确该宗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后是否允许转让、出租、抵押,以及转让、出租、抵押的相关条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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