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管理办法》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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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预结算工作,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第三条相关部门预结算工作职责1、预算合同部:负责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成本测算、工程款审核、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结算编制与审核。2、公司审计组:负责工程进度款的抽查、结算审计、销售面积的审核,对分公司的预决算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3、工程部:负责工程预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提交及工程款的申报、审批。4、招投标办:负责对合

2、同条款作出书面解释,及时补充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包干单价。第四条预结算工作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保守机密。第二章工程进度款审核第五条预算合同部须在各单位工程全套主体施工图下发后,选择有代表性的工程在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报公司审计组,为工程进度款审核、成本测算等提供依据。第六条总工办提供图纸及设计变更给工程部时,须同时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审计组只须主体工程施工图纸)、电子版以及设计变更给预算合同部和公司审计组。第七条工程进度款审核1、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小时内完成审核,经主

3、管领导审批后提交预算合同部。2、预算合同部在收齐进度款申报资料后,小时内(不含对数时间)必须审核完毕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额不认可的,预算合同部-8-必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回复意见后4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后2小时内报公司总经理审批。3、预算合同部每月25日前将上月的工程进度款台帐报公司审计组,公司审计组每月30日前对上月预算合同部已审核的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各项目的主体、装修、环境景观工程,审查比例为上月上述工程已审核份数的100%

4、;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4、工程进度款审查时,预算合同部须报送完整进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计算书、施工图电子版、设计变更、签证、套价文件和计价依据等。第一条工程款严禁超合同约定比例支付,特殊情况须按权限程序报批。第一章工程结算第二条工程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发函通知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并明确提交的时间和提交的内容。施工单位在主体竣工验收45天内、其他专业工程验收20天内未报竣工结算资料的,工程部以公司的名义发催促函至施工单位,并限定提交时间。催促函发出5天后仍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

5、,公司再发函给施工单位并报主管领导。第三条施工单位提交资料不全的,工程部须在收到主体结算资料后5天内,其他专业收到结算资料后3天内通知施工单位3天内补齐资料。对于第二次收到资料仍不完整的,公司在收到资料后1天内发函至施工单位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补齐资料。第四条工程部须在收齐施工单位报送的主体工程结算资料后(结合施工图、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施工组织设计、签证等进行核对)1个月内完成审核,并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提交预算合同部及公司审计组各一份;其它专业工程竣工结算资料须在收齐后15天内完成

6、审核,并在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提交预算合同部。工程部须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第五条工程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的台帐报预算合同部和公司审计组,预算合同部-8-在制度规定的时间未收到工程结算资料时,发催促函给工程部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第一条预算合同部如发现资料不齐、审批手续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须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发函给工程部;工程部自收到函件后7天内负责补齐完善并重新提交。第二条所有结算资料由工程部提交给预算合同部,预算合同部不得接收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结算书除外)。第三条结算资

7、料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第四条预算合同部与施工单位对数完成后,预算合同部把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公司审计组,对与施工单位完全达成一致的工程结算书须经施工单位签字确认,对与施工单位未完全达成一致的,施工单位对双方达成一致的部分签字确认。第五条预算合同部收到审核意见后,与施工单位协商。第六条结算争议的裁决1、若与施工单位存在结算争议的,采用会议谈判形式解决。2、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且争议金额占总结算金额的比例为3%以下(含3%)的由公司主管预算合同部的公司副总经理裁决,100万元~300

8、万元(含300万元)且比例为5%以下(含5%)的由公司总经理裁决。第七条工程结算审批全部工程结算,由公司总经理审计组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第八条结算时限1、预算合同部结算出数并回复意见给施工单位的时间:自收齐结算资料次日起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8天内;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的15天内;300万元以上的工程以及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环境工程均为30天内。2、预算合同部每次收到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后,须在以下时间内回复意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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