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2397304
大小:30.64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29
《税务律师随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taxlawyerli/税务律师李利威qq:710547021;TEL:13718391429Emal:taxlawyerli@yahoo.cn税务律师随笔“利息扣除标准”面面观利息扣除标准问题,又一个各地税局观点激情大碰撞,笔者简单加以梳理,现总结如下:一、基准利率。包括河北地税、天津国税、天津地税。二、基本开户行利率(包括基准和浮动)。包括河南地税、青岛国税、青岛地税、辽宁地税。三、基准利率可以扣除,浮动利率需要审核。包括大连国税、大连地税。三、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都允许扣除,并且未限定基本开户行。包括河北国
2、税、宁波地税。四、12%+实际取得贷款的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包括浮动利率)。包括浙江国税、浙江地税。五、基准利率的四倍。包括上海?六、实际支付利息。包括上海。taxlawyerli点评:第一种和第四种比较明确,姑且不论其对错与否,这些省市的纳税人有了切实可行的遵从依据。在河北地税管户、天津的纳税人,如果发生企业间借款,只有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可以扣除,超过部分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备注:根据人民银行最新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从2011年4月6日起,六个月贷款利率为5.85%、1年为6.31、1-3年为6.4
3、0%、3-5年为6.65%、5年以上为6.80%。)浙江纳税人如果贷款利率超过12%,只要同时有金融机构贷款,可按该利率扣除(备注见表中浙江观点点评)。第二种观点,明确了哪家银行的利率,但依然存在的问题是这个开户行如有同期同类不同浮动利率标准如何处理。个人认为,可理解为只要纳税人能提供一家同期同类标准即可。第三种规定依然未能解决纳税人无法适从的难题,虽然明确了浮动利率,但由于人民银行已经取消了浮动利率上限的规定,该浮动利率是哪个金融机构的浮动利率呢?是企业同时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浮动利率,还是任何一家商业银行的浮动
4、利率?第五种观点较为宽松,笔者未找到该规定的原文,有视野网友评说,上海规定为不超越司法标准,笔者并不赞同。关于企业之间借贷,司法界现在也是一片混沌,各地法院春秋战国乱悠悠,尺度不一。“基准利率的四倍为司法标准”,该观点源自于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1991>21号)第6条的误读。该意见第6条规定具体如下:“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taxlawyerli/税务律师李利威qq:710547021;TEL:13718391429Emal:taxlawyerli@yahoo.cn行的利率
5、,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该意见是审理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的司法解释。该解释并不自然适用于企业拆借,为何?企业拆借并非法律给予正面评价的行为,世界各国均是此。我国《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明确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人民银行曾回复最
6、高人民法院,否定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效力。全文如下:“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你庭法经(1998)98号函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不仅不能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贯彻执行,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因此,企业间订立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应认定无效。”因此,
7、很多法院一直将企业间的借款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法复[1996]2号)对利息予以收缴。但近些年来,企业拆借合同无效说越来越受到质疑,合同法规定,只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无效,而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法规只是部门规章,违反其规定并不能得出合同无效的结论,2009年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出台,该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对合同无效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只有违反了效力性条款才导致合同的无效。因此,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法院不再否定企业间拆借合同的效力。
8、但依然该问题未有一个自上发出的统一声音,各地法院众说纷纭,一片混沌。另外,借贷意见第六条也未明确,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就是银行基准利率,在实践执行中,常有法官对该条款无所适从,是基准利率的四倍吗?同类贷款可以夸大化解释为同期同类吗?由此可见,法官面对该条款的困惑并不少于我们的税官。第六种观点,最为宽松,估计和上海是金融大都市有关,比较大气吧,呵呵。。最后的话:哪种观点更为合理,笔者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