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之司法认定

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之司法认定

ID:22373378

大小:54.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28

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之司法认定_第1页
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之司法认定_第2页
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之司法认定_第3页
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之司法认定_第4页
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之司法认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之司法认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之司法认定----司法制度论文-->一、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理论的相关争议及其评述所谓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是存在于不作为与它所引起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内在的、本质的、合乎规律的。鉴于不纯正不作为犯是不作为犯的一种,因此笔者将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纳入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来研究。在19世纪中叶以前,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问题并不是一个问题,人们并未注意到其有何特殊之处,也并未产生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争论。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以及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界对不作为犯罪的关注,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才被作为刑

2、法学界的重要问题提了出来。此后,学界由不作为犯因果关系引起的争论越来越多,并日益激烈,直到今天,对于不作为犯因果关系的争论并未结束。(一)国外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的学说  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之司法认定----司法制度论文-->一、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理论的相关争议及其评述所谓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是存在于不作为与它所引起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内在的、本质的、合乎规律的。鉴于不纯正不作为犯是不作为犯的一种,因此笔者将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纳入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来研究。在19世纪中叶以前,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问题并不是一个问题,人们并未注意

3、到其有何特殊之处,也并未产生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争论。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以及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界对不作为犯罪的关注,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才被作为刑法学界的重要问题提了出来。此后,学界由不作为犯因果关系引起的争论越来越多,并日益激烈,直到今天,对于不作为犯因果关系的争论并未结束。(一)国外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的学说在大陆法系刑法学界,有关不作为犯因果关系的学说,主要包括否定说和肯定说。显而易见,否定说不承认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存在因果关系,肯定说承认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存在因果关系,但因具体论证理由不同又分为作为原因说和不作为原因说,具体如下:1.

4、否定说否定说,即否定不作为犯罪中存在因果关系。该学说产生于19世纪之初,其不承认不作为对结果的发生具有原因力,从物理的、机械的角度来理解不作为的因果关系,以此完全否定了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的客观存在性。否定说受自然科学的影响,基于自然科学的观念,在“无不能产生有”的观念之上,认为不作为就是“无”,就是人身体消极的静止,因为“无不能生有”,所以不作为对危害结果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假如外界有法益受损或危险事件发生,也是由其他作为或自然事件导致,而不是由于不作为所引起。所以,从自然的、机械的、物理的观念来看,不作为对结果的发生是没有原因力的。2如德国学者韦尔策尔认为:“不作为没有行

5、为,绝无后果可说”。(二)国内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的学说与国外学说相类似,我国国内学者对于不纯正不作为犯因果关系的争论也存在消极说和积极说两种,然而支持消极说的学者可以说是寥寥无几,绝大多数学者主张用积极说来解释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1.消极说消极说不承认不纯正不作为犯中存在因果关系,但又有拟制说和条件说两种不同观点:(1)拟制说该学说认为,在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中,危害结果的出现,只有极少数是由不作为引起的,而大多数都是由别的原因引起的,如行为人的先行行为或某种自然力量,而并不是由不作为所引起的。所以,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大多数是因为法律规定而产生,而不仅仅是基于客观

6、事实发生的。在正常情况下,一种已经存在的现象具有引起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时,而且这种可能性和因果链条是与不作为本身无关的。而恰巧在这时,法律的规定打破了这种不相干状态,因为法律会要求行为人履行特定义务来防止这种结果发生,这样负有特定义务的人的不作为就会阻断前行为与后结果之间的因果链条。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在不履行作为义务致使危害结果出现的情况下,其不作为就成为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也就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1该说的可取之处在于其意识到了不作为的原因力中,除了不作为,还存在其他原因力,但是,其也有错误之处:一是认为在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并不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

7、关系,而认为危害结果是由个别的现象所引起,类似于国外先行行为说和他行行为说,把引起结果的原因归咎于受害人的先行行为或自然力量;二是该说虽然肯定了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却认为不作为与该因果链条无关,认为是法律创设了原因力,原因力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才产生。(2)条件说该学说认为,由于不作为与作为在性质、作用、因果关系等方面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我们通常认为的不作为和作为是犯罪行为的两种形态是完全错误的,他们应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行为。对于作为来说,作为是危害结果的原因,作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对于不作为来说,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